我们都知道,在古代如果有人犯了重罪一般要面临两种情况,要不就是被杀头要不就是被流放,那么既然要被流放,肯定要有官兵来负责押送了,那么我们今天要说的就是负责押送囚犯的官兵,主要有两种官兵,那么其实大多数人想要干的都是第二种。

那么我们就先来分别说说这两类官兵吧。第一类官兵就是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负责押送囚犯的官兵。那么我们都知道流放其实是很重的刑罚了,因为当时的犯人都要戴着很重的枷 和手铐脚镣,而且几乎中途没有什么休息的时间,也没有任何的交通工具只能步行,而且当时流放都是要流放去很远的地方,所以他们一般都要走很长时间,那么其实是非常艰苦的。

那么我们要说的第一类官兵其实就是负责长期押送这些罪犯的官兵,既然流放的地方那么远,这些官兵还被要求赶路的速度,每天必须要达到固定的路程才可以休息,而且他们当时又住不了店,所以只能在野外休息,其实条件也是很艰苦的,而且也没什么经费,他们的伙食也不好,这么样看来其实这个官职并不是什么好差事,并且每天都要赶路,颠沛流离的,而且很容易还会到了不熟悉的地方引发水土不服,那么其实就因为各种原因,这种押送囚犯的官兵一般都地位比较低,所以一般也没有人想干这种差事,而且他们会觉得要每天跟囚犯待在一起是十分晦气的,而且万一其中还有武功高强的人,那么他们的小命很可能就不保了。

那么小编再来说负责押送囚犯的第二类官兵,我们都知道押送囚犯一般要押送到很远的地方,那么这就很有可能遇到各种问题,所以当时朝廷在每个地方还安排了交接的官兵,没到一个新的地方就有当地的官兵负责押送,万一出了他们的地界那就不归他们管的,而且这种官兵还是有酬劳的,那么其实第二种官职更加受到人们的喜爱,因为押送的时间和路程都很短而且还有一定的酬劳,这就造成当时的人们都比较热衷第二类差事,因为这样不用长期押送官兵还有很多钱,还是非常好的。

其实小编认为,古代人如果犯了罪刑罚还是很重的,毕竟那个时候交通不发达,那流放就只能走路而且还得走好几个月,那么一不小心在路上就可能死了,而且还有可能被官兵剥削不给饭吃不给水喝,那么也就很容易饿死了,那么其实古代人还是不怎么敢犯罪的,毕竟当时的连坐制度也是很严格的,犯罪很容易会连累自己家的人的,所以那时候犯罪率应该相对较低吧。对现代来说也是一样的,我们不能犯罪,否则只能面临法律的制裁,虽然现在没有流放的刑罚,但是一旦犯了罪就是一辈子毁了前途的事情,所以我们还是得严于律己,当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