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共享单车改变了国人的生活习惯,又走向国际,与高铁、移动支付和网购一起被“歪果仁”评为中国的新四大发明,一时间,无数创业者投身新风口,搞的颜色差点不够用,但2017年的倒闭潮抛出了一个关键问题,60多家共享单车平台停运、倒闭、转型,共享很实用,但怎么赚钱呢?

1978年共享经济一词最早由美国的两位社会学教授提出的(德克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琼·斯潘思)。

指通过第三方平台激活闲置资源,让物品的所有者将物品暂时交由他人使用的方式,原本是C-TO-C的模式(个人对个人)

比如滴滴和美团并不拥有的车辆,只是为车主和乘客牵线搭桥,在这种模式中,共享平台担当的是传统中介的角色,利润来源是中介费。

但共享单车显然不属于这一范畴,因为单车是由共享单车企业所有的,当下,共享的外延已被扩展,而共享单车这种B-TO-C共享的盈利模式(商家对个人),一直是个谜,自共享单车兴起以来,有关押金池的讨论从未停止,理论上说,即使企业无权挪用押金,押金池也可以为企业带来利润,但与企业付出的成本相比,押金和租金收益无异于杯水车薪。

2018年初,ofo融资不顺难以维系的传闻频频传出,虽然最终拿到了阿里巴巴的贷款,但连处于行业巨头地位的ofo都步步艰辛,足以说明共享单车行业乃至整个共享产业,都需要更清晰的盈利模式。

在数据为王的新时代,数据为企业提供了新的赢利点,比如腾讯投资摩拜,摩拜的骑行数据和微信的支付数据完全可能共享,假如通过数据分析,企业得到了骑车去A地的人们喜欢在早上吃煎饼果子的结论,就可以为周边的餐饮商户提供有偿建议,还可以为他们定向推送广告,但比起C-TO-C共享赚取中介费的方式,这种模式显得过于迂回。

当然,不管共享的盈利模式是什么,它都是当下最热门的商业模式,不但被投资大佬们追捧,还作为创新驱动发展成果被写进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但这种商业模式的定义和边界,其实并不是非常清晰,打开中国共享经济图谱,人们不禁质疑,共享和租赁,P2P的边界到底在哪儿,共享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共享经济的商业化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