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总会有我们永远想不到的事儿,发生在3月28日13点51分的沈阳市公安局交警局和平 区一大队办事大厅的那起爆 炸案就是这样一种情况。那天,随着一声爆炸声,办事大厅紧张而繁忙气氛被打乱,人们四处逃跑,不时传出嚎叫声。随后,公安和救援队伍赶到。
经过几天的工作,侦破人员终于把这起案件的始作俑者情况摸清,沈阳公安官方微博对有关情况做了通报:
1955年出生的沈阳人杨某某曾经因为奸淫幼女罪被判7年有期徒刑,并被原单位开除了。刑满后,他又在2015年9月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逃逸被沈阳交警和平一大队抓获,合并处行政拘留20日。
出来后,他又于当年10月无证驾驶摩托车和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被行政处罚。受到这样的处罚,完全是他自身的原因。也不知道怎么着了,杨某某这两年求神拜鬼,相信算命,神神叨叨。他曾经和家人说:自己活不到60岁。虽然他已经超过了60岁,但感觉日子不会太多了。还对别人说,等杀害了妻子就去自杀。
3月10日和3月27日,他两次留下遗书,说自己“到头了,不要问我去哪,也不要问我是怎么死的,人生没有不散的宴席,要想见我就去大海吧,兄弟留下2万元,我想足够了”。3月28日下午,杨某某打一辆出租车,他身穿迷彩服,提着一个红色手拉箱,走进沈阳交警和平一大队一楼接待大厅。
在众人面前,他点燃了身上的汽油,燃爆了黑火药自制的爆炸物引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当场死亡,两名警务人员和一名办事群众只受了一点儿轻伤。
多少次的实践证明,袭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警察的人都可能是曾经被公安机关打击的对象。杨某某针对的是交警办公场所,看来他对交警过去对其的处罚不满。这种理由真的让人无法理解,你触犯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你的处罚是法律的规定,不是这社会对不起你,也不是民警和你个人过不去。
说他悲观厌世,有点高抬了他,总感觉此人精神不正常。这个社会没有对不起谁,任何一种结果形成都和自己有关。仇视社会,滥杀无辜的行为应该受到强烈谴责!
这起案件,也给我们的有关方面提了一个醒儿:社会上确实有些行为古怪的人。你不知道他什么原因仇视社会,不知道他会用什么样的方式报复社会,不知道他会以一种怎样的形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像扬某某这样不在册的危险人员,确实给社会管理工作带来了难题,只有着眼于发现才能破解,而如何发现更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非一两个部门所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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