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深分”)正遭遇深圳保监局(现为深圳银保监局)2005年5月8日以来最严厉的处罚。

南都记者从深圳保监局获悉,由于人保寿险“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及“编制虚假资料”,3月25日,深圳保监局对人保寿险深分处于100万元的罚款,对违法的两位高管分别警告并分别罚款20万元,其中时任人保寿险深分总经理的谢海平还遭遇“同时撤销任职资格”的处罚。

不过,根据有关规定,“累计两次被取消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而不得担任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显然,,谢海平还可以在其他地方担任险企的管理层。

百万处罚居高

值得关注的是,人保寿险深分的违法行为是“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及“编制虚假资料”,这两项行为目前正是保险监管机构抓得最严的违法行为。

南都记者统计深圳保监局从2005年5月8日至2018年3月28日的237份处罚决定书后发现,此次处罚的金额属于有记录以来的最高的一次。

根据《保险法》的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南都记者注意到,2018年5月1日,中融人寿深圳分公司亦因为虚列费用的违法行为被处罚50万元;此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业务数据不真实被处罚50万元,这些处罚亦属于顶格处罚。

再现分公司总经理被撤销任职资格

除了百万罚款以外,人保寿险深分同样将面临高层的巨大变动。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根据处罚决定,,深圳保监局(现为深圳银保监局)认为,谢海平是上述两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给予了谢海平撤销任职资格的处罚。

这并非深圳保监局首次给予分公司级别的总经理撤销任职资格的处罚。2018年5月1日,时任中融人寿深分总经理的王超,被认为是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被处于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同时撤销任职资格”。

不过,这类处罚并不多。根据237份处罚书来看,最早的记录在2006年12月31日。彼时,因为天安保险的多项违法行为, 深圳保监局对分公司总经理汪小清予以责令撤换;同时对车险部负责人魏明、市场部负责人毕研波、财务部负责人杨永凤予以责令撤换。

10年老将深耕深圳

不过,人保寿险作为央企中国人保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其分公司总经理被撤销任职资格,影响远超其他企业的分公司总经理被撤换。

南都记者从深圳保监局获悉,2011年9月2日,谢海平获得核准担任人保寿险深圳市分公司总经理。在被处罚之前,谢海平还是人保寿险深分的党委书记。

据南都记者获悉,截至2019年,谢海平在人保寿险工作已达到13年,是相当资深的老员工。在加入人保寿险之前,谢海平还有在某大型寿险集团工作的经验。

尽管如此,这对人保寿险在深圳的发展影响或不小。

南都记者统计获悉,于2018年1至12月,人保寿险深圳录得原保费收入为91228.95万元,在深圳众多险中排名第16。按份额来看,人抱寿险深分占深圳寿险机构原保费保费收入的1.12%;人保寿险深圳占人保寿险原保费收入的0.97%。

采写:南都记者 梁小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