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新闻讯(记者时继凯文/摄)清明节将至,人们更是加重了对逝去亲人的思念之情,在哈尔滨有这样一位失独空巢军烈属,政府为照顾她提供了一套公租房,在办理入户手续时,老人却遇到了麻烦。
4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哈西涧桥西畔小区C栋,这间使用面积仅有22平方米的小屋还是毛坯状态。65岁的林大妈,手捧一份"烈士证明书"刚一说话眼泪就止不住流了下来。在亲友的帮助下,老人才平静下来,介绍了自己的情况。老人儿子名叫高利辉,1996年在牡丹江森警部队服役期间参加扑灭山林大火战斗中牺牲,时年只有20岁。林大妈与老伴失去了唯一的儿子,巨大的精神打击让老人的世界瞬间崩塌了。多年来老人身体状况一直不好,精神状态也不容乐观。几年前,老伴又离她而去,林大妈成了空巢失独老人,靠四处租房度日,日常只能靠民政部门提供的抚恤补助和低保金生活。
2018年12月,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为老人提供了一套位于哈西涧桥西畔小区的公租房。老人非常高兴,亲友帮助老人办理入户时却遇到了麻烦,物业工作人员称没有这处房子的钥匙,房子的前房主走时没有交回钥匙,在老人亲友反复与物业和住房保障部门交涉中,入户时间一直拖到了今年年初。
今年1月末,经过多方协商,物业人员帮老人找了开锁公司,经过核对老人租房合同与身份证件后,开锁公司打开了房门,老人自费更换了新锁。在办理入户手续时问题又出现了,物业表示,老人是在2018年11月份进驻该小区的,需要从那时候交物业费,老人坚持按实际入户时间算起。后来物业又要求物业费从租房合同签署日期开始计算,但由于实际入户时间与合同日期相差一个多月,老人对此无法接受。
记者找到小区所属物业——黑龙江蓝郡物业公司涧桥西畔管理处,据一位姓封的负责人讲,该物业是去年11月份进该小区的,该房前房主没有将钥匙交给物业和住房保障中心,让新入户业主承担之前的物业费确实不对,物业对军烈属也非常尊重和同情,一定会进行照顾。这位负责人与上级领导沟通后表示,物业不再坚持按照原来的日期收费,改为按照实际开门进户时间算。之前费用由物业老板个人承担,物业已经为林大妈家里供上水电并发放了门卡,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后他们将对这些需要帮助的特殊群体提供更多的服务。
图为老人手捧"烈士证明书"悲伤流泪。
图为烈士母亲入住的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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