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的有关安排,2019年清明节假期安排为4月5日至4月7日。为方便市民办事,现将清明节期间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服务窗口对外办公时间通知如下:

★4月5日(周五)至4月7日(周日)各服务窗口不对外接待。

★4月8日(周一)起各服务窗口恢复正常。

友情提醒

请需要前往办事的市民相互转告,以免徒劳往返。

【本文编辑:阿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