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真不知说什么才好,要不是你们及时执行,我们几个兄弟的工资不知道会被拖欠多久,是人民法院保障了我们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4月1日下午,农民工王某紧紧握住双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春明的手,激动地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18年年末,王某等人在张某店面做室内装修工作,装修结束后,没能拿到工资款,双方就此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产生纠纷。2019年1月9日,王某等人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双桥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张某同意2019年2月18日给付原告王某等人工资款。但转眼已是2019年3月中旬,给付日期已过,眼看着张某没有履行给付义务,王某等人无奈只能一纸诉求,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双桥区法院在陆续接到王某等人的执行申请后,高度重视,于3月29日决定合并执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4月1日下午,王某等11个农民工兄弟兴高采烈地来到双桥区法院,早早在执行局大厅排起了长队,大家终于领到了工资。大家不停地向法官表达谢意:“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感谢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教会我们不仅要守法、懂法,更要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执行案件,双桥区法院执行局利用周末休息时间执结了此案,共为11名农民工执行回工资款一万余元,并进行了及时发放,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孙占军 高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