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清明将近,一般人会特别关注公司放了几天假,回家的车票订了没。小编的关注点就比较小众,看着网上说的“放火烧山,牢底坐穿。”陷入沉思,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而已,是确确实实有法律依据的。我滴乖乖,仔细查看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上对放火行为的惩戒力度可不小啊。

“放火烧山,牢底坐穿。”这句话当中的法律意义是指《刑法》第114条 放火罪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15条 放火罪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假如真的有一个人想不开,故意跑去山上放了一把火,要是引发森林大火,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出现人员伤亡的,根据刑法的法律规定,最低也得判10年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例子并非没有;就算只是烧了几棵树,影响不算太严重,也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想玩火的话,小编建议收藏打火机,又精致又安全,没事放火干嘛,说“牢底坐穿”一点都不含糊。

故意纵火的人不多,而在清明前后,人们祭祖时无意留下火种引发的火灾,每年都有,那么过失引发火灾的情况,在法律上又该如何追究其刑事责任呢?

除了放火罪之外,还有一个罪名叫做失火罪。

我国法律《刑法》规定,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就构成失火罪。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根据具体情节承担的法律后果 :失火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法律规定,失火行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区分失火罪与非罪的界限。处理时,首先要查明行为人的行为与失火事件的发生有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次,要查明损失的大小。火灾的发生虽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但由于及时扑灭而没有产生危害后果,或者造成的损失轻微的,也不构成失火罪,可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或者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最后小编还是啰嗦提醒清明有祭祖计划的各位,天干物燥,严防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