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吉林省机构改革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通化市机构改革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集安市机构改革方案。

机构改革后,集安市共设置党政机构36个。党委机构11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0个。政府机构25个。

对应省级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

1、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

01

组建市监察委员会

将市监察局的职责,以及市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不再保留市监察局。

02

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03

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04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05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和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06

市委财经委员会

将市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财经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07

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

将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08

组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局。

2、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01

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程工作,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组织部管理。

02

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

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

03

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

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市新闻出版局牌子。

04

市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

将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族宗教局)的民族宗教工作职责划入市委统战部,对外加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

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加挂民族宗教局牌子。

05

市委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将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的侨务工作职责划入市委统战部,对外加挂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加挂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3、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

01

组建市自然资源局

将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的职责,市农业和畜牧业区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职责,市水利局、市农业和畜牧业局等部门的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相关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林业局牌子。

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单设的市林业局。

02

组建市农业农村局

将市农业和畜牧业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行政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不再保留市农业和畜牧业局。

03

组建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管理职责,市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体育局牌子。

不再保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

04

组建市卫生健康局

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以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行政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承担。

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5

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06

组建市应急管理局

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市农业和畜牧业局的草地防火相关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市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7

重新组建市司法局

将市司法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法制工作职责等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不在加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08

优化市审计局职责

将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市财政局的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等划入市审计局。

09

优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

将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责等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加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10

组建市医疗保障局

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11

组建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将市政府办公室的电子政务建设、政务公开协调职责,市政府服务中心的行政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的数字化建设管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数字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职责等整合,组建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牌子。

11

市档案馆

将市档案局(市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市档案局牌子。市档案馆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不再保留与市档案馆合并设立的市档案局。

4、其他不再设立的机构

(1)不再设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2)将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承担。

与省级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和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1、与省级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

1

将市委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2

优化市委办公室职责。将市密码管理局(市委机要保密局)的职责划入市委办公室,加挂市委机要局(市密码管理局)牌子。

不再保留市密码管理局(市委机要保密局)。

3

设立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

4

优化市政府办公室职责。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不再保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5

优化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市发展和规格局。

6

将市经济局更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中小企业发展局牌子。

7

组建市商务局。将市商务局和粮食局的职责,市民政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质和应急储备物质收储、转换和日常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商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

8

组建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加挂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2、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将市委老干部局由市委组织部管理的机关调整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继续保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市府信访局、市委巡查工作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物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深化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集安广播电视台作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市委宣传部领导。

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纳入全市党政机关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委、通化市委有关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的整合组建工作。

以上内容摘自《集安市机构改革文件材料汇编》

本期编辑:张帆

先立后破、不立不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