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从漳州市交通执法支队获悉,从2019年3月26日开始至12月31日,漳州市交通执法支队将开展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出租汽车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并将建立违法黑名单制度,违法车辆将限制进入漳州动车站社会停车场及出租汽车专用通道。行动开始至今,已查处31辆“黑车”、6辆违法出租车。

三大违法行为重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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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交通执法支队钱家祥介绍,此次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出租汽车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查处出租汽车、“黑车”、网约车平台公司违法行为。

出租汽车违法行为有:未取得有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未取得有效服务监督卡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检定合格的里程计价器的;未按规定携带证件和正确插放服务监督卡,营运途中甩客、无故绕行的;无正当理由拒载或者未经乘客同意招揽其他乘客同乘的。

非法营运车辆(黑车)违法行为有: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网约车平台公司违法行为有: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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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车辆限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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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家祥表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4月1日起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交通执法人员将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合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黑车”非法运营和出租汽车拒载、不打表等违法行为。

另外,对中心城区、漳州火车站等旅客集散地,交通执法人员将加大非法营运和出租汽车违法行为的巡查打击力度。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进行处罚,并予以曝光。其中,龙海市交通执法大队每日将对漳州火车站周边“黑车”非法营运和出租汽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截至昨日,交通执法部门已查处31辆“黑车”,6辆违法出租车。对位查处的违法车辆,交通执法部门已建立黑名单制度,处罚完后的“黑车”经永久限制进入漳州动车站社会停车场。出租汽车在一年内,违法一次禁止1个月进入漳州动车站出租汽车专用通道;违法二次禁止3个月进入;违法三次禁止12个月进入。

漳州市交通执法支队陆路督查科科长谢俊文提醒市民,可以通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平台,积极举报“黑车”非法营运和出租汽车不打表、拒载等违法行为,“建议乘客要先上车,再跟出租车驾驶员沟通,下车要记得取发票,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