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请注意:

为防范和降低公积金贷款的信用风险,

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5月20日开始,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报送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将

正式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公积金贷款扣款日期为每月20日,

特别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务必于每月20日(不含)前将

应还本息足额存入还款账户,

以维护个人良好信用。

来源:潍坊发布

编辑:郑 伟

审核:李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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