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并在会上通报: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涉黑恶案件1751件6167人,批准逮捕1049件3685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1294件6079人,起诉385件2504人;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黑恶“保护伞”线索135条。
会上通报了多起典型案例
案例1
19人黑社会组织,非法控制娱乐场所
据查,2012年以来,陶某某通过笼络、纠集等方式,以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籍贯为纽带,逐步建立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南宁市武鸣区一带,通过实施贩卖毒品、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当地的娱乐场所,垄断被其控制的娱乐场所的毒品交易,通过放高利贷、有偿讨债等非法手段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他们还利用在武鸣区的关系网、保护伞打探消息、通风报信,寻求非法保护,对当地的经济、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
此案由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立案侦查。2019年3月22日,此案已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案例2
16人黑社会组织,非法开设赌场
据查,2007年1月,黄某某等人开始在昭平县昭平镇开设赌场,以抽头渔利的方式非法获利,并逐渐形成了以黄某某为首要分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以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放高利贷非法获利,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暴力、威胁和滋扰手段,催收高利贷,非法获利,欺压、残害群众,打压其他赌场、赌摊,在昭平镇赌博行业形成非法控制,致使部分群众长年在外躲债,严重破坏了昭平镇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此案已由昭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终结,2019年1月22日,由昭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案例3
14人黑社会组织,非法持有枪支
据查,2012年以来,包某某纠集苏某某、张某某、王某某等人共同实施系列犯罪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扩充非法势力,扩大非法影响力,发展成为组织结构稳定、成员固定并有明确层级和职责分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在合浦县大江村委会高屋地组开设赌场,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此案由合浦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9年4月2日,由合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案例4
协警偷阅案卷,教唆他人躲避侦查
据查,2018年12月4日,受社会人员请托,黎某某利用自己公安局派出所协警身份,偷阅案卷材料,并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社会人员,并透露案件侦查情况,教唆躲避侦查,导致相关犯罪嫌疑人潜逃躲避公安机关打击,造成严重后果。
此案线索由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并移送北流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2019年3月9日,北流市监察委员会以黎某某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移送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扫黑除恶,玉林在行动!
法槌声声扬正义 除掉毒瘤安民心
2018至2019年3月,玉林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恶案件20件135人,审结12件85人;受理一审涉黑案件2件64人,审结1件33人,共判处被告人118人;受理一审涉“保护伞”案件1件2人,审结1件2人。受理涉恶二审案件10件73人,审结6件36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8人,被判处财产刑金额数为2096万元。
2018年12月3日,玉林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主犯迟国君获死刑。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地群众旁听了玉林市首例涉恶“保护伞”案宣判。
既打黑恶犯罪,又打幕后“保护伞”,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出重拳,下重手,以严格依法的办案理念,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全市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势和成效,对黑恶势力形成了震慑,回应了群众的关切。
深挖“保护伞” 陆川县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3月29日,陆川县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陆川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成果。
陆川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涉恶案件13件54人,逮捕认定涉恶案件12件5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3件65人,起诉认定6件35人。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保护伞’1件2人。纠正漏捕6人。
博白一涉恶犯罪团伙被“团灭”
2013年5月27日,博白县公安局沙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沙河镇大石村得利沙场路口有几十人蒙面持枪、持刀打架。沙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处置,并在现场提取猎枪弹壳4发和菜刀4把。经初步了解,得利沙场股东庞景恒、庞某翔、庞某源等人因路的问题与大石村竹山胫队、老屋队、油行山队三个生产队的村民发生纠纷,便纠集几十人持枪、刀等工具强行填路,将前来阻止的村民打伤,其中村民庞某晨的右眼被打瞎,庞某锦等人也中弹受伤。随后,当地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庞景恒、庞某云、庞某金、庞某源抓获归案,但当时因证据不足,检察院最终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而警方并没有放弃,继续深入调查庞景恒等人,深挖案件。
2017年2月10日,博白县公安局在清理南流江非法采砂点专项行动中,查处犯罪嫌疑人庞景恒等人在沙河镇石尾岭江段非法采砂的七个窝点,当场传唤非法采砂的工人20多人,并查获庞景恒堆放砂石的三个地点,扣押其砂石1.4万多立方米,价值两百多万元。有关部门以此为突破口,深挖庞景恒等人的系列案件。
最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参与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认罪、悔罪表现,对二十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五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二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
打砸油坊、毁坏花生油 涉恶势力团伙终获刑
2018年12月3日上午,陆川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依法集中宣判了一起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依法判决被告人程繁荣一年四个月的有期徒刑。
因被害人周某坤、周某勤的油坊生意好,为达到赶走竞争对手、霸占市场的目的,以被告人程繁荣、莫贵洪为首,被告人程永杠、莫祖梁、莫志标、莫光业、莫光新、莫宝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在2016年10月27日、2017年1月7日、2018年1月27日三次对被害人周某坤、周某勤经营的油坊进行打砸闹事,将柴油倒入花生油桶内,对花生油进行破坏。经陆川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两被害人的花生油损失价值为56408元。此事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商户们人心惶惶。
抓捕行动于2018年2月1日开展,公安部门分别在陆川县马坡镇马路圩、清湖镇清湖街以及南宁市江南区、博白县城将该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2018年12月3日,陆川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判决。程繁荣等8人二人以上实施了共同故意犯罪行为,是共同犯罪。目前,该案涉案的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来源:广西新闻网 综合玉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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