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和林语堂鲁迅与林语堂曾同住在上海北四川路横滨桥附近,一次鲁迅不小心把烟头扔在了林语堂的帐门下,将林的蚊帐烧掉了一角,林心中十分不悦,厉声责怪了鲁迅。鲁迅觉得林小题大做,因为一床蚊帐这么大火气,便回敬说一床蚊帐不过五块钱,烧了又怎么样,两人就这样争吵了起来。

鲁迅和北新书店的老板李小峰闹版税官司,郁达夫作和事佬为二人调解。此后,李小峰宴请鲁迅,林语堂夫妇也被邀请参加。席间,林提到鲁迅的北大学生张友松请客之事(张曾请鲁迅和林语堂吃饭,说也要办一个书店,并承诺决不拖欠作者的稿酬),并说“奸人”在跟他捣乱(指张友松传播他在汉口发洋财一事)。李小峰便怀疑自己和鲁迅起纠纷是张从中作梗。鲁迅听罢,则疑心林讥讽自己受了张的挑拨,当即脸色发青,站起来大声喊道:“我要声明!我要声明!”一拍桌子,“玉堂,你这是什么话!我和北新的诉讼不关张友松的事!”

林辩解道:“是你神经过敏,我没有那个意思!”两人越说越上火,互相瞪着对方,如斗鸡般足足对视了一两分钟。郁达夫见势不妙,赶紧按鲁迅坐下,又拉着林语堂和廖翠凤离开。宴席不欢而散,据说二人互骂“畜生”。1935年,林语堂全家赴美,从此与鲁迅再没见面。1936年10月19日清晨,文坛巨匠、中国进步知识青年的精神领袖鲁迅在上海因肺结核病去世,终年55岁。

一个月后,林语堂在纽约写下《悼鲁迅》一文,给予鲁迅很高的评价,在谈到自己与鲁迅的过去时,有这样一段话:“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其即其离,非吾与鲁迅有轾轩于其间也。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