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大明劫》的朋友都知道里面有这样一个片段:孙传庭到潼关查验军备粮草,训练军士,准备出关征入豫讨李自成。但是潼关守军个个鸠形鹄面,内务军备废弛,府库无存,甚至连粮饷都凑不齐。孙传庭上书崇祯请求拨款,却被拒绝。无奈他只好去找当地的乡绅捐资筹款,结果乡绅们一个劲的哭穷,不肯出钱。孙传庭说:“你们不愿割肉放血,将来城破的时候,妻儿老小和万贯家财,还不都拿去孝敬闯贼了?”道理在这摆着呢,乡绅土豪们还是不愿意出资助饷。由此可见,在民间,有钱人是不愿意帮助朝廷度过难关的。
那么当官的愿不愿意出钱呢?
崇祯十七年二月,李自成已经攻破宁武关,直逼北京城。崇祯想要抽调宁远吴三桂的军队防守北京,却因为凑不齐军饷而无法调兵。大明朝藏富于官的现象崇祯是清楚的,于是他下了一道圣旨,让皇亲国戚和文武百官们捐资100万两白银助饷。崇祯亲自列了一份名单,按照官职大小来分配每个人应当捐的数额。内阁首辅陈演、次辅魏藻德、都察院御史李邦华、左中允李明睿、给事中光时亨、国丈周奎等等要员都在名单上。
但最后凑了多少呢?《明史纪事本末》记载,尽管崇祯这一次执行了强制摊派,但官员们捐出来的实际总数还不到20万两。这说明一个问题,当时的官员们已经不看好明朝的前途,已经在暗中给自己做打算了。难道他们就眼睁睁看着明朝灭亡不管不问吗?
按理说,这些官员应该不希望明朝灭亡才对。因为他们都是大明的官员,其财富地位的合法性来自于大明朝廷。只要朝廷不倒台,他们就可以继续当官,继续维持官僚阶级的生活。而如果明朝亡了,改朝换代,新的统治者进来之后,财富重新分配,整个社会来个翻天覆地的大洗牌,他们还能继续当官吗?财富地位还能保证吗?这是一个值得认真考虑的问题。
可惜的是他们没有太多考虑的时间了。一个月之后李自成攻入北京,下令“追赃”,把北京城内在职的大部分没有殉节的官员都抓了起来,大肆拷掠。刚刚上任还不到几天的内阁首辅魏藻德,在家中准备等李自成请他去做官,为新朝效力,结果迎来的却是抄家和严刑逼讯。李自成手下的大将刘宗敏让他交钱,魏藻德交了几万两白银,但刘宗敏不信,认为肯定还有巨额财物没有交出,在监狱里用夹棍夹断魏藻德十指逼他说出钱财在哪,酷刑整整持续五天五夜,最后因脑裂死于狱中,他的儿子也随即被处死。
与魏藻德一起被抄家的还有吴三桂的父亲吴襄。可以说,在1644年的三月份到四月份,是无数明朝达官显贵们的噩梦,生不如死。《明史》记载:贼下令勒内阁十万金,京卿、锦衣七万,或五三万,给事、御史、吏部、翰林五万至一万有差,部曹数千,勋戚无定数。其余勋戚、文武诸臣奎、纯臣、演、藻德等共八百余人,送宗敏等营中,拷掠责赇赂,至灼肉折胫,备诸惨毒......
李自成居然也是按照官职高低让他们出钱,不给钱就严刑拷打。据史料统计,因拷掠致死的在京官员大大小小多达800人,一共搜刮出了七千万两白银。
这又回到了刚才的问题。早知今日,这些家财万贯的官员,当初为什么不肯出钱助崇祯调兵击退李自成呢?我认为愿意不外乎有三点:
第一,这些阁臣要员都很精明,他们觉得明朝气数已尽,已经不值得投资了,无论给多少钱,也挽不回灭亡的命运。
第二,他们高估了李自成,认为李自成建立新朝需要用人,要启用前朝旧臣。谁知道李自成真是个草莽,进城之后只想着捞钱,根本没有收拾残局维持新朝治安的意识。
第三,明朝官俸微薄,官员们的钱都是靠不正当的手段得来的。如果他们在捐款时出的太多,则就无法解释巨额财产的来源。到时候崇祯事后追查贪污之责,那就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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