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民来说,建房子可是一件大事,一辈子的储蓄都用来建房!但现在房子不能说建就建!随着农村土地、房屋确权工作收尾,农村房屋和土地厘清了,那么今年开始盖房子将更加严格,不仅体现在房屋的选址、规划、各种手续的办理上,还体现在房屋的高度、式样等。现在农村禁止随意建房,很多不了解的农民,可能私自选址盖了房子,结果房子被定为违法建筑,那时候,谁建的谁拆,损失就太大了。

为了杜绝不合理的修建,国家对于以下情况的农村土地,都是不是允许在上面翻盖房屋的,如果无视相关政策法规,在未经审批的情况就开始翻建房屋,就属于违法行为,经发现,就可能面临罚款或者房屋被拆除的下场。

第一、在未经审批的土地上盖房子的,将被定为违法建筑。

因为农村宅基地是需要审批的,经过村镇审批后,还要经过专门的土地管理部门审核通过,才可以在这里盖房子。一户多宅的或者擅自在耕地上盖房的,都算违建。没有经过建房审批的,也别翻建或新建的,查到也会严惩的。

第二、在不属于自己宅基地的房屋上,修建房屋是坚决不允许的。

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三、房屋未经过规划手续,不符合城乡统一规划的,也可能被定性为违法建筑。

很多农民不知道,宅基地审批通过后,盖房前需要拿到很多的“证”才可以开工,例如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只有房屋符合城乡统一规划,才可以发证,农民才能开始盖房,否则就是违建了。

第四、在耕地上建房的行为也属于违规。

今年起也要严惩耕地建房了。国家保护耕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因此改变耕地土地性质建设房屋的需要严格的法律程序。

综上所述,农民朋友们在建房的时候,一定要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不能盲目建房,否则会面临罚款或者拆除的危险。对建房审批方面有疑问的,可以咨询相关行政部门,或者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