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好些年才完全领会马格里斯的观点的内涵。之所以出现困难,是因为我的思考曾经被一个流行却无用的“认知一情感”二分法牢牢束缚住了。我想要验证认知独立于情感发生作用,在遭遇反复失败之后,我开始认识到这种二分法根本讲不通。认知仅涉及信息处理,其中包括了高级认知(例如有意识的推理)和低级认知(例如视觉感知和记忆检索)。

对情感的定义则略为困难一些。长久以来,情感都被认为是静默的、发自内在的,但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科学家们逐渐认识到情感中充满了认知。情感是逐步出现的,它的第一步是,看看刚出现的某事物是促进还是阻碍了你的目标,基于此对它进行评价,这样的评价正是一种信息处理,属于认知范畴。当某一评价过程侦测到特殊的输入类型时,它就会启动你头脑中的一系列变化,让你准备好作出恰当的反应。比如,如果你在一条幽暗的街道听到背后有人跑过来,你的恐惧系统就会侦测到成胁并触发你的交感神经系统,激活“打还是跑”这一反应,加快心跳频率,放大瞳孔以助于接收更多信息。

情感并不是沉默无为的。达马索的病人因为无法将情感纳入决策过程而作出了非常槽糕的决定。情感也是一种信息处理。因此,把情感和认知分立起来,就像把雨和天气、汽车和轮子分立起来一样毫无意义。

马格里斯帮助我摆脱了“情感一认知”的分立观。他的著作帮我认识到道德判断同所有形式的判断一样,是一个认知过程。关键的区别其实在于两种不同的认知:直觉和推理。道德情感属于一种道德直觉,只不过大多数道德直觉是更加微妙的,它们不会上升到情感的层次。下一次你读报或者驾车的时候,留意一下你的意识中闪念之间的轻微的通责。每一次闪念都属于情感层次吗?或者扪心自间,是拯救5个陌生人的生命更好呢,还是救1个更好(假设其他人都是平等的)?作出救5个人的选择需要动用情感吗?你需要推理吗?不,你立刻就“看到”了救5个人比救1个人更好。要描述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作的成千上万个迅捷的、毫不费力的道德判断和决定,直觉无疑是最佳用语。这些直觉中只有一小部分是包含在充沛的情感中的。

在《象与骑象人》里,我将这两种认知称为骑象人(可控过程,包括“脑中推理”)和大象(自发过程,包括情感、直觉和所有形式的“眼中认出”)我选择了大象而不是马,这是因为大象要比马庞大得多,也聪明得多。自发过程操纵着人类意识,正如同它们5亿年来一直操纵着动物的意识那样,因此它们很擅长此道,就像经过无数次测试而得到完善的软件。当人类在近百万年的某一时间点上进化出了语言和推理的能力,大脑并没有把自己的绳交给一个新的、毫无经验的驾驭者。相反,骑象人(基于语言的理性)的进化是出于他做了对大象有益的事情。

骑象人可以做几件很有用的事情。他可以有更远的预见力(因为我们可以在头脑中预审各种不同场景),因此他可以帮大象针对眼下形势作出更好的决定。他可以学习新能力、掌握新技术,这些都能帮大象实现目标、躲避灾害。并且,最重要的是,骑象人能作为大象的代言人,尽管他未必清楚大象在想些什么。骑象人很擅长为大象已做的事情编造事后的解释,也精通于为大象下一步要做的事情进行辩护。一且人们发展出了语言能力并开始相互说长道短,背上一个全天候的“公关公司”对大象来说就变得极有价值了。

在20世纪90年代,我还没发现“象与骑象人”的比喻,但当我不再思考“情感一认知”,而是开始思考“直觉—推理”时,一切就都明朗了。我拿出我早期的杰弗逊式双路径模型(如图2-4所示),作了两处重大修改。

首先,我减弱了从推理到判断的箭头,将其降为一条虚线(图2-4中的连线5)。虚线的意思是,单独由推理得出的判断在理论上是可能的,但在现实中是罕见的。这一微小的改动将该模型转为了一个体谈式模型,其中道德判断(连线1)的主要源头是直觉(而非激情),且推理过程通常紧随判断(连线2)之后形成事后辩护。理性是直觉的仆人。骑象人在这里首先要服务大象。

我还希望理解道德判断的社交属性。道德言论服务于各种战略性目标比如维持声誉、建立同盟,以及在频繁的日常纠纷中将旁观者拉过来支持自己。我希望能够超越入们在听闻流言语或目睹骇人事件时所作出的第一判断,我希望我的模型能解释那些意见互相授受的过程,一轮又一轮的争辩与讨论之后,人们有时会改变想法。

我们总是极快地作出第一判断,而害怕找到与这些初始判断相悖的证据。不过,朋友们能为我们做我们自己没法做到的事情:他们可以挑战我们给我们提供各种理由和观点(连线3所示),有时可以激发新的直觉,并因此有可能使我们改变主意。偶尔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我们自己在琢磨问题时,会突然从一个全新角度看待事物或者形成一种新的观点。模型中的连线6就表达了这种个人反省的过程。由于该过程不常发生,因此这一连线用虚线表示。线表示。对大多数人来说,如果没有他人的推动,改变对某一道德问题的看法这种情况很难每天出现,甚至一个月都未必出现一次。

社会影响比上述的个人反思普遍得多。他人表现出的喜欢或不喜欢某人的看法,时刻影响着我们。这一类影响就是连线4,社交劝服连线。许多人都相信我们遵照着内心的道德指针,但社会心理学的历史充分证明了他人拥有强大的力量,它甚至不需向我们出示任何理由或证据,就能令残忍变得可接受,令无私行为显得尴尬。

因为这两个改变,我将我的理论称为“道德判断的社会直觉主义模式”,并将其公布在2001年发表的一篇题为《情感之狗及其理性之尾》(The Emotional Dog and Its Rational Tail)的文章里。后来我觉得当时应该称这只狗为“直觉的”,因为那些仍困于“情感一认知”二分法的心理学家们常望文生义,认为我在宣扬道德总是由情感推动的,然后他们会论证认知的重要性,以为他们找到了反对直觉主义的证据。但直觉(包括情感反应)也是种认知,它们只是不属于推理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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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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