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体制实行了工商分离,即生产和销售分离的形式,如下:

1.中烟工业(卷烟厂):烟厂合并组成中烟工业公司,主要从事卷烟生产,也就是负责烟草生产。

2.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的商业流通这块与市场管理的烟草专卖局合并组成新的烟草专志专卖局(公司),主要负责烟草专卖,烟叶的种植收购和卷烟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