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上蔡县南水北调 占用农民土地赔偿有疑问
近日,接到上蔡县黄埠镇常庄村冯庄五组村民冯女士众反映,位于冯庄西北处上蔡县南水北调项目占用土地果园赔偿问题产生疑问。
我是上蔡县黄埠镇常庄村冯庄五组村民冯爱护,反映冯庄西北处上蔡县南水北调项目占用我家果园事件的问题:占用面积2.92亩,租赁1.4亩有合同,共计4.32亩有农村承包土地使用证。盛果园期的梨树623棵、花椒313棵、柿子树5棵、桃树1棵、石榴树1棵、杏树1棵,临时房上下二层、鸡棚1个、鸭棚1个、压井1个、线杆3个、然而上蔡县评估测量人员不表明身份,不说明情况随便写一张表格没有任何单位及盖章就逼迫我签字。然而占用土地赔偿没有写上,我家共计( 994 )棵果树及花椒树只写上(8)棵果树。其余上百颗盛果期的果树及花椒树消失了,竟然偷梁换柱写成看不懂的文字。这样的名明目张胆欺上瞒下的单位和个人应该受到处理,这样的行为就是侵占老百姓利益。这样的政府人员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上蔡的南水北调属于民生的大工程,就没有提前对老百姓公布两边拆迁占用土地、农作物、赔偿标准。
根据国家农村土地赔偿标准中规定,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目前南水北调工程安置补偿领导小组没有对我家土地进行丈量,果园没有进行评估就强行让我近几天内撤离。不然一分钱也没有。我们感觉这样的政府单位就一个强盗行为,很显然这帮人违反了国家政策法律规定。为此,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防止侵害事件的发生,特反映给上级领导关注此事,严厉打击违法侵害百姓的行为。按照南水北调赔偿到位就谢谢青天大老爷,请上级政府领导妥善处理占地及果园的赔偿问题。
4月10日,上蔡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卫明先后前往南汝河、南柳叶河、新张渠、奎望河等河流巡河,期间就即将施工的县域南水北调工程存在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并督促各单位县政府副县长陈剑及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掌握地形地势地貌,要通达民情民意民声,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成为造福城乡的生态水系工程。在县长督促办公期间然而出现个别单位上面讲一套下面做一套,显然违背领导指示,对工作不重视不作为行为。希望驻马店及上级领导,关注上蔡县南水北调民生工程。严禁出现对农民土地及农作物不赔偿、乱赔偿、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补偿款的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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