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认为犬是有灵性的动物,有些部族甚至尊奉犬为图腾。《山海经·北山经》:“有兽焉,其状如犬而人面,善投,见人则笑,其名山诨,其行如风,见则天下大风。”
我国汉族传统文化中奉“龙凤鳞龟”为四灵。晋干宝《搜神记》曰:“张然犬名乌龙。”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兽一·狗》:“犬,齐人名地羊,俗又讳之,以龙释狗,有乌龙、白龙之号。”古人把犬称为乌龙和白龙、视犬为龙,说明犬与“四灵”具有相同的灵性。
战国(秦国)双獾纹瓦当 实为双狗纹
至于犬的文化属性,则以与人的关系不同而有所分别。
祭祀及殉葬犬
古代祭祀多用犬。甲骨卜辞中有“于帝史风,二犬”,意为祭祀时用两只犬。《礼记·曲礼》记载:“凡祭宗庙之礼……羊曰柔毛,鸡曰翰音,犬曰羹献。”
《说文·犬部》记载:“献,宗庙犬名羹献,犬肥者以献之”“奉献故用犬旁”。《周礼·秋官·司寇》记载:“大祭祀丰犬牲。”段玉裁案:“羹之言良也;献本祭祀奉犬牲之称。”
古时用来祭祀的犬称为“献”,犬祭的目的在于祈求降福降祉,永葆子孙后代生活富足安乐;或以犬祭祀山川、道路、城池及其他古人认为有灵的物事,以期消灾弭祸,禳除疫疾鬼魅。
《史记·封禅书》记载:“秦人磔狗四门,以御蛊灾。”《淮南子·时则训》记载:“旁磔四门,皆磔犬羊以禳四方之疾疫。”
《周礼》中亦规定,王出行要有“拔祭”,即用犬祭车和道路,这样就可保周王旅途平安。《周礼》设犬人官职,专司相犬、牵犬以供祭祀。说明周代专门设有“犬人”一职,其职责为“凡祭祀共犬牲”。
另从《礼记》中的《王制》《坊记》等篇来看,为保证祭品的需要,在春秋之前很重视犬、羊的繁育,“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郑玄注曰:“古来杀牲,食其肉,坐其皮,不坐犬羊,是不无故杀之。”
其寓意是希望除祭祀、庆典和节日外,不要随便杀犬、羊来吃,以保证其繁殖。汉代,朝廷设狗监一职,是掌管皇帝猎犬的官员。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记载:“蜀人杨得意为狗监,侍上。”可见,汉朝狗监的地位很高。
唐代诗人刘禹锡的“再入龙楼称绮李,应缘狗监说相如”和王勃的“汉延狗监深知己,有日前驱负弩归”的诗句,说的即是此事。到唐代,设有狗坊,是专为皇帝饲养猎犬的官署。
西晋青瓷狗圈 南京博物院藏
墓葬殉犬习俗的历史也十分悠久,同样是由于犬在人们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和与人密切的关系,尤其是护卫关系所决定的。
早在新石器时代,人们就用犬殉葬,至殷商时期,以犬殉葬已成风气。
甲骨文中多次提到犬葬品,而且数量相当可观,如此段甲骨卜辞记载:“丁巳卜,侑燎于父丁百犬,百豕,卯百牛。”
《周礼》规定王室丧葬须用犬皮盖丧车。《周礼·春宫·宗伯》记载:“王之丧车五乘:木车、蒲蔽、犬猽、尾櫜、疏饰。小服皆疏。”犬葬的目的大都是借犬除魔降妖,保护墓主。
唐三彩卧犬 高2.5厘米 长7.1厘米
1988年西安西郊远东公司基建工地出土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藏
《后汉书·乌桓传》记载,乌桓“俗贵兵死,敛尸以棺,至葬,则歌舞送,肥养一犬,以彩绳缨牵,并取死者所乘马、衣、物皆烧而送之,以属累犬,使护死者神灵归赤山”。
宠物犬
商代就以名犬为宠物馈赠,有时作为贡品进贡。
西晋青釉瓷狗
武昌区中山路出土
武汉市博物馆藏
《逸周书·王会解第五十九》记载:“伊殷受命,于是为四方令曰:‘……正南,瓯邓、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请令以珠玑、玳瑁、象齿、文犀、翠羽、菌鹤、短狗为献。’”
《唐书·地理志》记载:“河南道濮州濮阳郡上贡绢犬。”稍晚些,偏远区域和外疆的犬以战利品或贡品的形式传入中原,通过唐代丘悦《三国典略》“齐高纬以波斯狗为赤虎仪同,逍遥郡君,常于马上设蹬褥以抱之。”《尚书·旅獒》“唯克商,遂通道九夷八蛮,西族氏贡獒。”
《尔雅·释畜》曰:“狗四尺曰獒。”中可知,作为大型犬类,獒在先秦时期就是名犬,常作为贡品被进献给君王。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养犬不再是为了满足祭、食、守、猎、贡等几个方面,“玩赏”和“陪伴”功能渐渐上升到重要的位置。
宋 吉州窑点彩卷尾狗
汉武帝建有犬台宫,《三辅黄图》记载:“犬台宫,在上林苑中,去长安西二十八里。”犬台宫外又建有“走狗观”。
东汉灵帝更甚,史称他于“西园弄狗,著进贤冠带缓”“王之左右皆狗而冠。”
《汉书·鲁恭王传》记载:“鲁恭王好在宫室种花,玩狗。”《后汉书·梁统列传》记载:“冀字伯卓……好臂鹰走狗,骋马斗鸡。”“走狗”既是猎犬的别名,也是赛犬之称。
宋代玉狗 上海博物馆藏
可见,养犬玩赏最先出现于古时帝王贵族之间,随后逐渐由上层阶级传入民间。《战国策·齐策》记载:“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蹴鞠者。”“斗鸡走狗”之风在我国不少地区历代延续。随着社会的发展,豢养名犬发展成为一种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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