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乡村白大褂

今天上午,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通知,《关于实施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和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

在呼和浩特之前,广西省也发文称:村医村教同待遇,执业满20年可评职称,直接入编;以及海南省出台村医村教专项补助政策,首次实现村医待遇比村教还高的福利待遇......

其实,早在今年1月15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了2019年呼和浩特市重点民生事项新闻发布会,会议上提到,将投资6187万元给予乡村医生、乡村教师专项补贴!

时隔3个月,事情终于有眉目了!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本次呼和浩特这个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吧!

1、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补贴生活费10000元

注意,这个补助和一般补助资金不一样,是在其余工资上的额外补助的!另外这个补贴从2019年开始执行。

2、哪些人可以享受这项补助?

(一)各旗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以外的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职工。

(二)具备医学类专业毕业,并在上述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护理、医技、药剂、公共卫生工作及从事救护车专职司机、专职会计岗位工作,按照劳动法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并在上述乡镇卫生院工作一年以上的外聘人员。

(三)医疗集团、医联体等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下派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

(四)各旗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以外的乡镇、村庄公办学校、幼儿园和市四区农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下派到上述地区的支教教师,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和特岗教师。

离退休人员不属于补助对象。

这次不友好的就是需要和乡镇卫生院签订按照劳动法签订正式劳务合同,还好这两年虽然村医待遇依旧没有明显起色,但是很多地方村医都开始和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务合同,虽然很多地方的合同饱受诟病,但是有时候就是这样一纸文书,决定了很多事情!

并且通知明确提出:乡村医生和教师生活补贴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部门统筹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严禁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本补贴从2019年开始执行!

所以,各位呼和浩特市的村医可以对比下自己是不是符合规定,如果符合规定却没有享受到这部分补助,速速上报!

3、补助办法

(一)乡村医生和教师在岗时享受生活补贴,离岗(包括退休)后自然取消。生活补贴不作为计算养老金的基数。

(二)乡村医生和教师生活补贴实行实名制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学校结合在编在岗职工年度工作实绩及考核结果,于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发放。

但是,也要注意凡当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再享受生活补贴:

1.未完成年度岗位工作量。

2.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3.病假超过两个月。

4.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

5.医生、教师存在医德、师德失范行为。

留住村医,没那么难

昨天,我们发了一篇文章《【村医地带】给多少工资,才能留得住村医?》,很多村医都明确表示:

村医A:村医工资和乡村教师待遇一样就能留住村医。

村医B:和村教待遇一样,我干到老。

村医C:我觉得能有教师的基本工资的一半就可以(不算五险一金)。大概3000,左右吧!我们的奢求不高吧!

村医D:没报多大的希望只要与当地教师水平看齐就行。

......

看到这样的回答,一些当地领导,你们真的不汗颜么?

要求高么?真的不高!

很多人不理解村医为什么要和村教比,但乡村教师和乡村医生本来就是同一个时代的产物,为了服务当时的社会需求而产生的,但是这么多年了,村教早已转正,村医仍旧行走在田间路边,过着没有保障的日子,所以合理的待遇以及保障必须向村教看齐!

虽然我不知道呼和浩特这个政策能否执行到位,毕竟是今年刚出来的政策,但是我们仍然抱以期望,希望越来越多的地方能够认识到这点,村医、村教请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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