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日说法、鲤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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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央视《今日说法》报道了

泉州市鲤城法院

审理的这起医疗纠纷案件

共赔偿死者家属损失约54万元

……

案件回顾

认为医院未尽救治责任

死者家属起诉两家医院

曾先生死后,其家属认为,两家医院对曾先生的昏迷原因不够重视,未对曾先生进行必要的检查,导致误诊并耽误治疗7小时之久,对曾先生的救治行为存在重大过错,给作为死者的妻子赖某秀、儿子曾某鹏和女儿曾某珺三人造成极大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鉴定+专业法官会议

法官多方调查作出判决

法官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必然要面对医疗专业问题的判断,特别是对死因及对医疗过错的认定,一般是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人员进行鉴定。因此,鲤城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根据三方当事人的协商意见,依法委托某司法鉴定所对患者的死亡原因及二家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等进行鉴定。

对该鉴定意见,法院认为其是对案件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是证据的一个种类,法官应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该鉴定意见。庭审后,承办法官就该鉴定意见征求了我院聘请的医疗纠纷专家调解员的意见,并召开了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该案。

法院审理认为,成功医院在收治患者后没有对患者进行详细检查,更没有对其进行相关的诊断排除,在长达近7个小时的时间内仅进行醒酒处理,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存在医疗过错,该过错导致患者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因此,法院认定成功医院应承担45?赔偿责任。

编辑:黄美清

生命不能重来

一切都应该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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