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以婚姻为基础的,如果没有婚姻,也谈不上家庭,进入封建社会以后,统治者出于规范封建伦理秩序、塑造官场形象、教化民众的考虑,加强了对官员生活作风的约束,制定了更为详细、操作性很强的制度,在现代,有重婚罪一说,古代的男人同样可能犯这方面的错误,这是因为,古代很多时候男人是可以拥有几房女人的,但是妻子只能有一位,也就是明媒正娶的元配。

但是新中国成成立之后做出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只能够娶一个老婆,同时娶俩就算犯法了,很多人都有些疑惑了,那些在新中国成立前娶了好几个老婆的人应该怎么办?他们娶好几个老婆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呢,经过专家的论证和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中国政府给予了明确回答:对于新的婚姻法施行前的多妻家庭,采取“不告不理”政策;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要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如果说妻子没有提出离婚,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应该予以维护,在《宣传婚姻法的一点意见》中写道:婚姻法施行前的重婚、纳妾都是属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问题,是否要离婚,要看女方起妻跟妾的要求来决定,我们不能强迫离大或者离小,如果说妇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应立即批准,并且照顾其离婚权利,如果说女方没有离婚的要求,那么久仍应该让他们保持原来共同生活的关系。

所以总的来说,对于旧时代的姨太太们,采取的是支持,允许,但不鼓励,更不保护她们姨太太的身份,而随着新时代的来临,三妻四妾这种糟粕封建制度早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只是时不时被人拿出来调侃要是能够三妻四妾该有多好,我国的《婚姻法》也是一种人类文明的进步,那些封建残余现象不敢说已经彻底消失在我们生活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