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清代甘宁青地区的伊斯兰教门宦制度是什么样的?

甘宁青地区的伊斯兰教除具有中国伊斯兰教的基本特点之外,教派门宦较多便是其最主要特点,其中清代形成的门宦制度,又是这一地区伊斯兰教最具独特的地方。甘宁青地区是我国伊斯兰教教派与门宦的主要发源地。从明末清初到民国初年,相继形成为三大教派、四大门宦及其40多个支系门宦。甘宁青地区的各大教派及门宦派别,基本都是清代形成,均属伊斯兰教的最大派别逊尼派,并遵行哈奈斐教法学派的土张。这些派别的教义教理大同小异,只是在宗教修持和宗教礼仪方面存在一些差异。这些差异既不影响根本信仰,也不违反教理教法。门宦是我国伊斯兰教独有的一种教派形式,盛行于甘宁青地区的回族、撒拉族、东乡族和保安族中。

苏非派是伊斯兰教内部衍生的一种神秘主义派别,产生于7世纪末到8世纪初,奉行和土张禁欲主义的个人修持方式。12世纪末,早先松散的修道团体演变为组织严密的教团,同时在其内部又产生了许多教派组织。13世纪以后,随着伊斯兰教派的东传,苏非派在中亚一带广为传播,17—18世纪时达到极盛时期。大约在10世纪左右,苏大约在10世纪左右,苏非派由中亚传入我国新疆地区,形成为依禅派。清初,随着海禁松弛,有不少穆斯林从海陆两路东来,在中国传布伊斯兰教。同时也有不少西北地区的穆斯林学者通过朝期、学习等途径,接触并汲取了苏非派思想,并赋以白己的认识而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看法。

另一方面,西北地区的穆斯林,在清代经过了一段凄风苦雨的艰难历程后,迫切需要寻求精神上的慰藉和解脱,于是他们把希望倾注到白己的伊斯兰教信仰中。这些为清代苏非教团的传入和门宦道堂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思想基础和社会条件。及至康乾时期,苏非派己从中亚及新疆一带传入甘宁青地区,并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形成、发展成4个具有中国特点的伊斯兰派别,即虎夫耶、哲赫忍耶、嘎德忍耶、库布林耶,以后又发展、创建了近40个支派。

在宗教修持和礼仪方面,提倡吸收和借鉴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自身发展的部分,注意与中国主流文化的协调,并对其他教派、门宦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性和适应性,很少出现教争,并为回、汉民族关系的良好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教派的组织结构是以清真寺为中心的传统的教坊制,一个寺就是一个坊,各教坊之间互不隶属,也无必然的联系。教坊内部则有一套大同小异的管理和组织系统。清真寺内阿旬一般聘请外地人担任,有一定的任期。门宦具有相当严密的组织系统,重视道统传述,甸个门宦各成系统,门户之别不可逾越。大体上都实行三级教权制,即掌教人、热依斯或海里凡、阿旬。

掌教人即教主,亦称老人家,是门宦的最高首领,总揽一切大权,具有很高的威望。一个门宦一个教主,一般是子孙世袭,亦有传贤制和家族世袭制。一个门宦辖有数个、数十个教区,教区内又以清真寺为单位分成若干个小区。行教区的热依斯或海里凡、教坊的阿旬以及拱北的负责人,一般均由教主委派,他们都为教主负责。第三,教派以清真寺为最主要的宗教活动场所,而门宦除清真寺外,还有一种重要的宗教活动场所—拱北。拱北的阿语原意为圆拱形建筑,在中国被引中为享有特殊地位与威望的宗教人士的墓地。门宦教民因崇拜教主,一般都要给去世的教主修建拱北,并定期举行纪念活动,于是拱北逐渐发展成为清真寺以外的又一宗教活动场所。它在增强本门宦凝聚力、扩大门宦影响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四,各教派的宗教活动较少,除教法规定正常宗教活动外,再无其他新增的宗教活动,教民的宗教负担较轻。门宦的宗教活动除教法规定的外,还有一些带着神秘色彩的独特的宗教活动。门宦教民除交纳法定的课税以及修建清真寺、拱北的费用外,还需向教主奉献财物,名目较多。另外,在一些宗教活动中的其他支出也较多。门宦是受国外苏非主义思想影响而在中国形成的一系列伊斯兰教派的统称,而门宦制度则指在门宦的发展过程中,与中国的封建制度相结合形成的一系列宗教封建特权制度。

门宦及门宦制度是清代出现在甘宁青地区一种独特的宗教文化现象,它的出现一方面反映了这一地区伊斯兰教信仰的发达,同时也是这一地区伊斯兰民族自身民族进程发展的产物,是他们走向成熟的表现。更重要的是它还创建、整合了新型的伊斯兰民族的基层社会组织,为这里的伊斯兰民族提供了一种社会组织形式。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清代在甘宁青地区出现众多的门宦以后,他们各自标榜正统,都表现出对现存教派或其他门宦的不满,由此便引起了教争,并产生了所谓的新、老教。不断发生的教争,不仅破坏了教民间原有的团结,造成了穆斯林社会内部的裂痕,阻滞了伊斯兰教的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