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街坊王家父子三人近一年两个月后,陕西汉中男子张扣扣迎来了他的终审判定。4月11日,陕西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了汉中中院的死刑判定。

张扣扣的辩护律师邓学平在庭后表明,“这起案子具有必定警示含义,咱们应当尽量在法令轨迹之内解决问题,不该推重私力复仇。”

检方列举十部分依据证明张扣扣有罪

4月11日下午5时许,在二审宣判前,张扣扣做最终陈说时称,对法院的判定,不管什么成果他都承受。实际上,两次庭审中,他均表明杀人后现已想到了“死刑”的结局。

据该案一审判定书显现,汉中中院经审理以为,张扣扣成心掠夺别人生命,构成成心杀人罪;张扣扣杀人后成心焚毁别人车辆,形成资产丢失数额巨大,构成成心损坏资产罪。

汉中中院在一审判定中称,张扣扣不能沉着对待内心仇恨,在工作、生活又长时间不如意的巨大压力下,心思逐渐失衡,迁怒于王正军、王校军、王自新,违法动机卑鄙,杀人犯意坚决,违法手段残忍,终究以成心杀人罪及成心损毁资产罪判处张扣扣死刑。

一审宣判后,张扣扣不服判定提出上诉,案子于4月11日由陕西高院在汉中中院二审开庭。

注意到,庭审中,控辩双方的辩论焦点,主要集中在张扣扣实施成心杀人、成心损毁资产违法的原因是否精确;张扣扣作案时有无完全刑事责任才能;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张扣扣有无持刀捅刺被害人王校军后回来对被害人王正军进行二次捅刺;张扣扣的成心杀人罪的量刑是否恰当五个方面。

庭审中,检察员先后向法院提交十部分依据,分别从案子来历、案发现场、违法成果、违法行为的客观性、违法行为的言辞性、被害人的身份、违法准备、张扣扣违法后逃跑和投案、违法原因及张扣扣的刑事责任才能等方面,证明张扣扣犯成心杀人罪、成心损毁资产罪事实清楚,依据确凿,且具有刑事责任才能。

另一方面,辩方律师也向法庭提交了新依据。由北京正慧科鉴咨询服务中心出具的《正慧科鉴中心[2019]咨字第5号法医精神病学书证检查意见书》显现,张扣扣符合偏执型人格障碍诊断规范;张扣扣母亲被杀与其偏执型人格障碍有因果关系;张扣扣作案时辨认才能存在,控制才能削弱,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才能。不过,公诉机关以为,该份检查意见书得出的定论不具有科学性,不能作为依据出现在法庭上,即便是论证意见也不具有参阅含义。

陕西高院:该案不是邻里矛盾引发,而是报复杀人

在4月11日的庭审中,检察员在最终陈说出庭意见时表明,在现代法治社会中,“血亲复仇”作为民间陋俗早已被摒弃,国家救助渠道畅通,不允许私力救助,除非如正当防卫等紧急情况,这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必然,也是公诉案子扫除私力救助的根本原因。而法令也是有温度的,对事出有因的案子,根据我国刑事司法方针,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从轻情节予以考量,但张扣扣将杀人目标的选择不仅仅指向当年母亲被害案子的直接责任人王正军,而是任意扩大了其泄愤目标,这样的卑鄙行径,现已不是简略的“报仇”,而是超出普通群众情感承受才能的“灭门”,对张扣扣这种视如草芥的行为应依法惩办。

陕西高院经审理以为,被害人王正军成心损伤致张扣扣母亲逝世的违法行为,的确给张扣扣形成了心思损伤。但王正军已被依法判刑,其父也赔偿了经济丢失。经检查,王正军成心损伤案认定事实清楚,依据确凿充分,定罪精确,量刑恰当。此后22年,王自新家未与张扣扣家发生新的冲突,不能认定被害人在本案中存在过错,案子不属于邻里矛盾引发,而是报复杀人,原判死刑并无不当。

4月11日晚7时许,陕西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张扣扣上诉,维持原判。

张扣扣的辩护律师邓学平在庭后承受采访时表明,尽管两次庭审辩护都没能为张扣扣留下一命,但这起案子的警示含义不能忽视,“的确有人怜惜他,但这种行为不该该被效仿,也不该该被鼓励,咱们必须在法令的轨迹内解决问题,要学会理性和克制。”

邓学平说,张扣扣案是一个极端个案,律师辩护不代表把它作为一个正面典型,“私力复仇不该该被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