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案二审维持原判,这是早就已经料想到的结局。
对法院的判决我坚决拥护。但是这件事情仍让我想起北京大学苏力教授写的一篇文章《复仇是因为没有公权力主持公道》,一些经历过不白之冤的人,单是听到这个直白的题目,就会有一种泪如雨下的冲动。
在中国这片广袤的大地上,发生过许许多多动人的故事,壮阔着一些奔涌不息的大江大河。但也不能否认的是,我们的公权力在一些特殊时刻,没有给人以足够的公道。而这种公权力的不在场,是社会进步产生的副产品,也是我们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面对的现实,也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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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的悲剧始于1996年。那一年,扣扣眼见母亲被别人打死。而据我获知的信息,他母亲死的时候,口中涌出的鲜血,在喉部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张扣扣怀抱着自己的母亲,咽下了她在人世间最后一口呼吸。这种经历给张扣扣何样的人生体验,非常人所能想象;这件事情给年幼的张扣扣造成了多大的心灵创伤,非亲历无法理解。
而那一年,张扣扣只有13岁。
我没有翻阅过当年的刑事案件的卷宗,只能查阅现有的网络资料,我大概知道这件事情起因于两个家庭之间的宅基地争议。
今天,很多人不理解宅基地意味着什么。在中国的传统农村,宅基地不仅仅是一块地,它关乎地理、风水、命运、健康、乃至包含着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寄托与期许。
当一个人得了某种疾病而不得治愈的时候,在最无奈的那一刻,人们会寄希望于各种神仙大师,而神仙大师给农民的启发一般是:
你家祖坟有那个地方出了毛病?
你家宅子有那个地方在哪一年挖地基的时候触犯了哪路神仙
?甚至是院子里有棵树长错了地方?
大门的朝向不大吉利?
邻居家的房子比你家高,把你的运气给盖住了?
凡此种种。
宅子是幸福生活的依托,也是各种不幸的总根源。
城里人一辈子就为一套房子,农村人一辈子就为一个宅子。这是中国城乡分化的二元结构中,唯一没有二元化的执念。一命二运三风水,阴宅阳宅好时辰。你说这是封建迷信也好,你说这是错误思想也罢,可是大家在内心深处,就是这么想的,尤其是对于文化程度并不高的农民。
所以,可以想象扣扣一家与邻居之间的宅基地争议在那个时代,对那个年代的农民意味着什么。偶尔设想一下,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非常发达革命年代,这个悲剧应该不会发生。
生产大队书记知道两家的矛盾后,不可能坐视不管,去两家看一下,分别严肃批评一下双方,然后给出一个公道合理的意见,两家接受后,彼此就相安无事了。
可是到了1996年,随着城市的大发展、大繁荣,国家对农村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转型中的中国农村,也有一批思想转型中的中国基层农村干部。那个时代,“官兵一致同甘苦,革命理想高于天”的信念,在很多人心中早就尘封了起来。他们更想把自己的小日子过好,更想少惹麻烦,不愿意去得罪人,也不再愿意管这些闲事。所以村里一旦出了问题,很多地方的农村基层干部不想管了,也管不了,因为彼时农村干部已经很少有人有当年的干部那样的威信了。
这时候,懂得法律的,或许会通过法律解决。家里多多少少有点关系的,通过自己的途径也能解决。啥也没有的,就只能相互对骂、打架、骂娘、砍你家的树、祸害你家的庄稼等农民特有的方式解决纠纷,矛盾越来越深,问题越来越大,最后闹出人命的事情,也并不鲜见。
扣扣母亲的死,固然有扣扣母亲包括邻居各自的错误。但是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上世纪90年代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力量不足、威信不足造成的基层治理失能的问题。我们今天谈这个话题,当然不是在怪罪谁,更不是在埋怨国家,而是作为一个时代的亲历者,在思考特定历史阶段的时代特征时,得出的特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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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观点认为这个案子的辩护是一些律师在给法院找麻烦、给检察院找麻烦,但是许多法律人对此有完全不一样的认知。我始终认为,在中国社会的最底层深度纠缠中崛起的灵魂,才会对这个社会有更加深刻的认知和洞察。尽管这种洞察是无力的,尽管这种洞察不一定会换来经济的现实回报,更不会换来官位与级别,但有这种认知对个人和个社会而言,总不是一件坏事。
从个人奋斗的视角审视,张扣扣这一生,努力了、奋斗了,但是他始终没有跳出命运的牢笼,也没有找到更好的情绪发泄的端口。
如果他此刻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应该忙于去各大城市攻城略地,抢占市场,而不会有时间去计算如何复仇。
但是再成功的人,经历过这种苦难,他都会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刻,在喝醉酒的时候,在自己一个人写文章的时候,想起自己曾经经过的苦难,或许也不免会潸然泪下。
这泪水是为自己的母亲鸣不平,更是为自己的遭遇感到辛酸。
张扣扣没有努力达到这个境界。在他的世界中,到了这个年纪,或许没有更好的选择。而在他有这种心理阴暗的时候,没有人帮他排解,也没有人去安慰。这一些心理的驳杂,本可以通过外界的引导,而让人以更加宽广的胸怀,面对自己的仍旧充满可能、充满希望的一生,可是这一切都再也没有机会了。
比如扣扣本可以娶一个勤劳的妻子,生个健康的孩子,可以从汉中走出来,哪怕是到西安去送快递,辛苦忙碌一天,回到自己哪怕租来的房子里,煮上一锅方便面,看着睡熟的妻儿,为他们奋斗,会是另外一种人生体验。
可是没有人帮他,也没有人告诉他,他可以过得更好。
从他提刀杀人的那一刻,他自己应该也知道了自己必死的结局。
对法院的判决,我高度赞成。这种赞成除了在技术层面对判决文书的肯定外,还有在价值层面的肯定。司法机关其实是在在告诉人们:
任何惩戒,都要在法律的正当程序下展开。即便对你而言那是报仇,也要用对全体人民统一适用的、确定的、规范的法律,由国家代替你对犯罪人进行惩戒,而绝不允许你个人肆意妄为。
否则,你就要对你的行为付出代价。
所以,法院的判决还有另外一层含义,没有直白的说出来:
张扣扣为母报仇,其情可悯。但是其滥杀无辜,于法不可饶恕,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
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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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母亲的死是否另有隐情?张扣扣一定认为有,但是法律认为没有!
法院已经做出了认定。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书,不服可以申诉,可以申请抗诉,但是判决认定的事实,是通过证据呈现的唯一公正、客观的事实,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事实。
自己认识的世界和法院判决的世界有时候不一样,不是法院不对,更不是法院造孽,而是在证据有限的情况下,法院的认知只能到达这个层面。这是法院认知的事实与客观世界的最根本的分歧。
但是即便有这样的分歧,我们仍然要遵循法律的正当程序。否则任何口角,都会变成我们虐杀他人全家的借口,这是文明社会不允许出现的悲剧。
再过一段时间,张扣扣死刑复核的裁定就会作出,一切终将尘埃落定。早上我和邓学平律师通了个电话,电话里得知张扣扣在得知自己的死刑判决被维持后,表现的相当镇定。
或许,对他而言,他认为这是他所做的正确选择。他甚至可能会觉得自己的死,是死得其所。作为旁观者,看到这一幕落下,我们似乎是平静的。可是在平静的波澜下,我们依然要思考,我们先前的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集中精力加以解决,用我们艰苦卓绝的努力去温暖这苍茫的大地。
今天,世间已无张扣扣;
但愿,世间再无张扣扣。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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