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可能是走向美好生活的开始,也可能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源头。面对拆迁款这巨大利益的诱惑,人们会呈现出怎样的人生百态呢?

一、母子对簿公堂

陈阿姨今年已经80岁高龄,本以为这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临了了还打了一场官司,这官司的另一方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小陈,这事还得从陈阿姨的房子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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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阿姨在本市的老城区有一套直管公房,登记在陈阿姨自己的名下,陈阿姨的儿子小陈一家虽然自己买了房子,但户口也登记在陈阿姨的这套房子上,一年前,政府决定改造旧城区的生活环境和交通条件,陈阿姨的房子被划入了拆迁范围,看到张贴出来的拆迁公告后,陈阿姨觉得补偿还算合理,自己老了也折腾不动了,没多想,就把自己的行李打包好搬出了房屋,剩下的手续都由儿子代办。

可是让陈阿姨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亲生儿子竟然摆了自己一道,原来小陈拿到迁出的证明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着不愿意把迁出证明交给陈女士,根本原因是小陈认为,自己一家子也在被拆迁的房屋中登记着户头,作为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房屋的拆迁款应该有自己一家子三份,陈阿姨只能分得一份。陈阿姨这才在无奈之下将儿子小陈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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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阿姨因为年事已高,没有精力亲自办理,委托了律师处理此事,律师对小陈的调查中发现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小陈一家虽然户口登记在陈阿姨的公房中,但这一家人并不在这里住,他们在外还有自己的房子,这是典型的人户分离。最终法院判决小陈向陈阿姨返还拆迁证明。但小陈却没有因此善罢甘休,坚持上诉,二审法院的法官在了解情况后,秉持解决问题的态度对小陈进行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最终小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自己的母亲陈阿姨重归于好。

2、姨妈抢先下手王先生的母亲去世的早,王先生一直跟姥姥李阿姨一起住,李阿姨在市广场旁边有一套早年单位分配的房子,祖孙二人在此一起居住了二十多年,前不久李阿姨因病去世,紧接着房屋又被划入了拆迁范围内,王先生与其他继承人也就是他的三个姨妈多次协商未能达成协议, 后来三个姨妈把王先生排除在外,去拆迁办签了协议,把拆迁补偿私分了,王先生知道后怒不可遏,他认为是自己这么多年一直在照顾姥姥,也是这房子的共同居住人,为什么自己一分钱都分不到。王先生将三位姨妈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三个姨妈向王先生返还部分拆迁款,但吃进去的东西再吐出来,搁谁心里都不好受,王先生从此与三个姨妈也再无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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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财富太多并不是一件好事,在拆迁款面前很多人抵制不住诱惑,将亲情友情弃之不顾,不惜反目成仇,让局外人看的也尴尬,如果您有拆迁款分配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