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号晚,南京市民倪先生到新街口某电影院看3D电影,在开场前被工作人员告知,电影院不提供免费的3D眼镜。电影院称为了消费者眼睛卫生安全着想,顾客只能自备或者在店内购买3D眼镜。倪先生表示在手机app上买票时,提醒的字样非常小,后来到了电影院才被告知既没有提供3D眼镜,也不能出租,只能买。当晚同一个场次的其它五六名消费者,也都被要求购买了3D眼镜。
电影院销售的3D眼镜:
在电影院大厅,显眼位置都张贴了告示,告示称:“为确保观影质量及眼睛卫生安全,影城不提供免费3D眼镜,请自备3D眼镜或到前台购买,价格每副5元”。
通过眼镜包装袋上面的电话,该公司一名销售人员表示,相同款式的3D眼镜,批发进货价为1.5元左右。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曹炜则:如果电影院播放的是3D电影,那么就必须提供3D眼镜,或者提供可租可买的选择方式,尽管该影院做到了提前告知,但这样的告知违反了公序良俗,是无效告知。还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涉嫌变相搭售。下一步,将约谈该影院。
你在看电影时遇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对于电影院3D眼镜只卖不租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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