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一:

我赞成这位女士的做法,想彻底解决问题确实必须把事情“搞大”。

女士拨打110报警求助不妥,警察不负责民事纠纷解决,给工商打电话投诉效果肯定不明显,工商消协部门只负责协调,没有处罚权,而想找到有执法权部门确实太难了。

而且如果女士选择起诉,费神费力,很可能还会败诉。

所以,4S店为什么有底气拖或者要求三包?

1、从严格法律意义上讲,车辆已发生物权转移,不管开没开,这辆车已经交付了,在法律层面上,视为产品交付。

2、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但是,“免费更换或退货”有三种前提条件,即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仍未排除故障,发动机、变速器等主要零部件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以及其他主要零部件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简单说,不能修了才能要求更换。

今后遇到此类问题怎么办?

现实是很残酷的,客观的说作为个体消费者想和商家对抗维权很难,据说4S店与购车女士已经和解,但此类问题没有根本的解决办法,只凭借消费者闹一闹有压力了才解决,希望大家以后不要碰到类似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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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二:

一群唯利是图的人欺负消费者,以为消费者都会忍气吞声,以为现在的消费者都不懂法,以为店家有关系可以只手通天,什么都能摆平,出事了就认怂。

去年我家装修,就找了有住家装,开始还算和谐,最近一直拖工期,合同上签的45个工作日,一拖再拖。

因为他们多家分公司倒闭,总公司资金紧张,我家的负责人一再的找借口,都被我一一拆穿。

成年人的世界里大家都不容易,有难处说出来可以理解,欺骗就没办法原谅,不要把别人当傻子,你永远不知道对方的手里是不是还有王炸。

最后完工后算延误工期,很简单的计算问题,就为了少赔我们,在那糊弄我们。

对不起,我永远记得,最初你们给我算收费时的认真劲,小数点后两位也不抹零,。

好我多上了几年学,也考了建造师,懂法,也有幸可以实地运用。

网友三:

昨天看到了这个视频,真的,有时候看到这样的事情真的很生气。

好像记得汽车三包也没有推行几年,不知道有多少人退过或者换过汽车,我相信很少,看它的三包政策也是个鸡勒,必须是维修两次还不能解决问题才能具备退换的资格。

我想问下两次还修不好么,估计你去自费修理肯定修不好,这么大宗的商品为什么不是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出发呢。

我很奇怪,它是一个坏了的东西,为什么要消费者来承担,在我国对于汽车,房屋的买卖都是商家占便宜,他们说了算。

法律说,你可以维权,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我想说武器太重,有的时候真的拿不起。

今天的这位女研究生消费者我觉得她真的是一直很克制,说话有理有据,很理性,她应该也是求助无门才会这样的,不顾形象。

我想试问一点,如果今天这位消费者不理性,做出了不理智的主动,或者开车伤害到了无辜的人怎么办?

在这个浮躁的社会里,现在人的承受能力真的很弱,也希望国产汽车强大起来,以后买车不受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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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四:

其实对这位女车主的遭遇真的深表同情,同时也对4S店的这种所谓的处理办法感到愤慨!

硬生生的逼着一位女生当众撒泼,她真的是被逼的,从视频中我们可以听到他说给4S店了5次“三天”的时间去拿出处理结果,但是最后却是这么一个让人崩溃的结果。

那么4S店哪来的底气这么处理?其实真的是三包法的一种无奈。

具体怎么无奈你们看到前文说的三包具体规则就明白了,反正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利的。

所以就算是没开出店车就坏了,人家4S店觉得有法可依就拿三包法来说事,好像理就在他们那边,当时他们一是拖拖得人家没了耐心,

法是法,但理也是理,4S店不光是产品的提供方更重要的是服务的提供方,要是这么个服务法谁还敢去买车?

还有我觉得这位女士有句话说得很在理。她说:“这个车我不要了,你们修好以后又打算卖给谁?又打算去吭谁?”所以她做出的这样的举动真的是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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