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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刷单难逃法律制裁!曾为抹黑竞争对手而开展反向刷单的钟某、刷手梁某,在经历刑事制裁后,又被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判决赔偿原告阿里5万元,并在阿里平台上向广大商家和消费者赔礼道歉。这是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起诉反向刷单者案件的最新结果。

为抹黑竞争对手 前店长雇人“刷单”

2017年8月,浙江义乌一家服饰网店发现店铺销售的一款女士内裤订单暴增,但发出的2000单商品随后被退回1998单。这样的异常交易行为,触发了阿里平台的反刷单风控系统。

后经核查发现,这些异常订单均由该网店的前店长钟某通过QQ雇佣梁某某召集刷手,故意对该网店进行刷单,以达到攻击和抹黑竞争对手、让被刷单网店因“违规”而遭受平台处罚的效果。

在阿里安全的协助下,义乌警方迅速侦破此案。作为浙江省首例“反向刷单”的幕后攻击者,2018年5月,义乌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钟某的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其有期徒刑2年3个月。他不服提出上诉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除了被判刑,“刷单”者还被判赔偿道歉

在钟某被判刑后,2018年9月28日,他和梁某又被阿里提起巨额诉讼。在诉状中,阿里称二被告通过反向刷单行为,严重破坏平台市场竞争秩序,干扰了平台的经营秩序。请求法院判令赔偿66余万元,并在阿里平台向受害商家和消费者赔礼道歉。

“即使作恶者被判刑,我们也会继续追责,只有让作恶者倾家荡产,他们才会真正感到疼,不敢再刷。”对于提起巨额索赔的理由,阿里巴巴集团高级法务专家张译文如是说,“阿里开展诉讼的目的不在于赔偿结果,更在于希望形成判例,让反向刷单这类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得到实质性制裁。”

余杭法院经审理认为,钟某、梁某明知其刷单或反向刷单的行为侵害平台及平台商家的合法权益,却在涉案店铺实施反向刷单行为,不仅损害了被刷单网店的合法权益,而且降低了消费者对电商平台的信赖和社会公众对平台的良好评价,最终判决被告钟某、梁某赔偿阿里5万元,并在阿里平台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以消除影响。

余杭法院法官汪永江寄语:

互联网时代,电商平台的信用评价体系是其经营体系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该体系数据的可靠程度与平台的商誉紧密相关。生活中消费者依据商家的销量、评价等内容作相应购买已成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消费者得知平台信用评价体系中的数据失真,势必会减少甚至舍弃在该平台做相应购买。

该案中,被告的刷单数量为1998单,与该平台的庞大交易体量相比,虽所占比例极小,但小恶所积,终成大患。众多“钟某、梁某”等刷手的存在,不仅会逐步蚕食电商平台苦心培育的商誉,也会破坏整体营商环境。无论是正向刷单还是反向刷单,都有违诚信原则,不仅面临刑事的制裁,而且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提醒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莫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