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凭借着强大的装甲部队,以闪电战的形式占领了大半个欧洲。除了疯狂的侵占他国领土之外,德国还对犹太人加以迫害,导致570万犹太人死亡。

二战结束不久,犹太人在美国的帮助下,建立了一个以犹太人为主体的国家以色列。以色列建国之后,分布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相继迁往以色列。到上世纪50年代初,以色列的的国民人数已经达到150万人。

但是以色列的国土面积只有1.49万平方公里,这么小的土地养活这么多的人口,着实不容易。而且当时,国家刚刚建立,周围强敌林立,同时国家的经济建设也处在起步阶段,所以以色列的经济濒临崩溃。于是以色列决定找德国要钱,名义上是代表犹太人索要战争赔偿,而且一开口就是10亿美元。

当时德国分为东西两部分,东德属于苏联阵营,找东德要钱,显然不切合实际,所以以色列的索赔对象主要是西德。当时二战刚刚结束不久,西德正处于战后重建阶段,而且西德处于冷战的最前线,外部也面临着很大的压力,所以西德其实也拿不出钱来。

但是因为美国一直在施加压力,西德最终还是同意了对以色列进行赔偿。1952年9月,双方签署了《卢森堡协定》,该协定规定,西德需赔偿以色列30亿马克,而这30亿马克的赔偿,很大一部分是以实物作为赔偿。除此之外,西德还需向“要求赔偿联合会”支付4.5亿马克,用于救助当初受到德国迫害的犹太人。

最终西德履行了协定,在此后数十年的时间里,一直对以色列进行着赔偿。西德对以色列政府的赔偿,加上西德民间对犹太人的各种赔偿,总额超过600亿欧元。平摊到以色列公民的身上,西德相当于赔偿每一个以色列公民4万美元。这些钱,给以色列带来了生机。在这些钱的帮助下,以色列快速发展起来。因此可以说,以色列能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仰仗的其实就是西德的战争赔款。

与西德的行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日本。同样是战败国,但是日本在战后支付给受害国的赔偿却少得可怜。在认错这件事上,日本根本不能与德国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