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劳务报酬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怎么缴税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的规定:,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将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劳务报酬收入额、稿酬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汇总,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无住所居民个人在计算综合所得收入额时,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其中,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2022年1月1日前计算工资薪金收入额时,可以选择享受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等八项津补贴优惠政策,也可以选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但二者不可同时享受。

3、纳税人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4、企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发给该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5、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子女教育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