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家伦在一九一九年五月二十六日刊行的《每周评论》上,以笔名“毅”发表《五四运动的精神》一文,是第一个提出“五四运动”概念的人。罗家伦写道:“什么叫"五四运动呢?民国八年五月四日北京学生几千人因山东问题失败在政府高压的底线下,居然列队示威,作为正当民意的表示。这是中国学生的创举,是中国教育界的创举,也是中国国民的创举。”

罗文称“这次运动里有三种真精神,可以关系中国民族的存亡”。

首先是“学生的牺牲精神”的体现, “这样的牺牲精神不磨减,真是再造中国的元素”,其次是“社会裁制的精神”的体现,谓“混乱的政府在人民的心目中神圣不可侵犯的偶像也以此打破”,体现了“社会裁制的利害”,“在这个无法律政治可言的时候,要想中国有转机,非实行社会裁制不可",第三是“民族自决的精神”的体现,“这次学生不问政府,直接向公使团表示,是中国民族对于自决的第一声。不求政府直接惩办卖国贼,是对内自决的第一声。这次运动是二重保险的民族自决运动”。《五四运动的精神》是媒体所刊登的第一篇对“五四运动”综合评价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