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交代,你们有好多人关注了丁香医生!?

小豆儿前两天对我的微信好友做了个调查(虽然只有区区86人),发现关注了丁香医生公号的竟然有15个,简直堪称友圈的“全民网红”。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时常活跃在分享、在看、家庭群的大众健康媒体,却三番五次地被打脸。

这不,前段时间丁香医生的辟谣又被人给辟谣了。

事情是这样的:丁香医生在微博上发了一条“以身试毒,冒死辟谣”的视频,实验柿子和螃蟹到底能不能一起吃,主讲人是妇产科医生田吉顺。

视频中,田太医在一口气吃了两个柿子和一只大闸蟹的情况下,不仅没中毒,还成功活到了视频最后。因此,他得出了“螃蟹和柿子不能同吃纯属谣言”的结论。

先不说这个结论严谨与否,毕竟我们都知道个案是不足以支撑一个医学结论的。只是在视频发布后,中医药大学出身的网友@墨胎大官人在自己的微博中指出了田太医的几点错误:

首先是关于螃蟹和柿子不能同吃的来源。田太医称经过自己的考证,关于螃蟹和柿子不能同吃的记载最早出现在张仲景的《金匮要略》,依据的中医理论是“火火相克”。

而墨胎大官人则反驳说,《金匮要略》里根本没提柿子和螃蟹的事儿,同时表示相信张仲景不会说出“火火相克”如此不专业的话来。

大神吵架,那么到底哪个说的才是真话喃?怀疑心重 谨慎的小豆儿自己跑切翻了原著。

《金匮要略》其实内容很少,总共才3万多字。关于食物禁忌的主要在卷下的第二十四章《禽兽鱼虫禁忌并治》,和第二十五章《果实菜谷禁忌并治》。

两章通篇读下来,关于蟹的记载只有两条:

1)蟹目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

2)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

而关于柿子则根本没记载。

为了防止以偏概全,我又在搜索网站检索了《金匮要略》里的“蟹”和“柿”,然后发现,整本书里“蟹”字只出现了第二十四章,也就是我刚刚摘的那两条。

而“柿”字则在全书都没出现过。

OMG,看来第一回合,丁香医生就输了啊~

其次,田太医还在视频中例举了兰州大学的一篇关于“食物相克”的文章,用来佐证螃蟹和柿子同吃没问题。对此,墨胎大官人也毫不留情地挥起了巴巴掌,指出该论文里记录的实验组合中,根本就没有柿子和螃蟹这一对!

好嘛,辟谣小队长我又跑切知网上找来了原文——

仔细研读了一遍,发现论文中的实验组合,确实没有柿子和螃蟹,只有猪肉百合,鸡肉芝麻,以及黄瓜花生,韭菜蜂蜜这四组(并不是田太医说的17组)。

So,第二回合,丁香医生又惨惨地输了……

接下来是第三回合。

田太医在视频里表示,自己作为医生,一般不相信各种医学原理,而是要看实实在在的病例,并声称自己去翻阅了大量的医学文献,发现没有一例是因为吃了柿子螃蟹后而产生严重后果住院的。

然而,又有热心网友跑出来反驳说不可能,所以,在知网找“食物相克”原刊论文的时候,小豆儿我也搜了一下“柿子螃蟹中毒”,然而……

这就有点尴尬了…难道田太医跟博士演员翟天临一样,不知道知网!?

小豆儿看热闹的时候,还发现有人站出来说丁香医生自相矛盾,证据就是,在原视频里田太医明明说“柿子不要空腹吃”,与自产的“辟谣101”中“柿子可以空腹吃”自相矛盾。

不过这一条小豆儿不敢站队,因为我看到的视频里田医生没有说这句话。也不知道是视频事后改过了,还是网友晒的图片处理过。

(网友晒图)

(我的视频截图)

秉着“眼见为实,实事求是”的职业素养,我还是选择保持沉默吧…

其实在写这篇反辟谣之前,小豆儿我和师傅也讨论了一哈,为啥子丁香医生和中医会搞到如今相看两生厌的地步。我觉得师傅有句话说得对:任何时候,不要为了辟谣而辟谣,也不要在传播医学知识的时候去刻意抹黑对手。

最后,借用一句田太医在视频里的话,“年轻人,不要听风就是雨,识得唔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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