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火,烧没了19户居民的家。更让人寒心的是,火灾过后,肇事者成了“老赖”,维权成了难题!

2017年,北京东城区光明楼21号突发火灾,大火瞬间吞噬了整栋楼的四层,19户居民房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房子烧成废墟;停在路边的车被“天降火球”砸到烧毁;更有甚者,母亲的骨灰盒都烧里面了……

执行人

张先生

我母亲的骨灰盒都被烧里面了,至今两年多,别说赔偿了,连肇事者的一句对不起都没有听到。

经法院判决:雷某负责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受灾19户居民160余万元。

但雷某在事发之后便彻底搬走,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并且转移财产,声称没钱还债。在被法院拘留后,更是哭穷装傻,表示:每个月最多还3000元。但按这样推算,需要四十四年才能还清。

简直将 “老赖”作风贯彻到了极致!

老赖把拘留当度假,扬言:多休息也挺好

但是雷某真的没有履行的能力吗?

不是的!经调查:雷某存在隐藏财产行为, 隐瞒了部分银行卡。

因为隐匿财产,雷某被拘留,但她对此事态度却显得“云淡风轻”:

完全把拘留当成了度假,明目张胆的挑战司法威严。可悲的是,这并不是个例。

轰动全国的“教科书式老赖”黄淑芬也曾大言不惭的表示:抓了也挺好,抓了我就不用还钱了!

面对“老赖”,受害者无可奈何,法院束手无策。为什么会这样?真的对“老赖”没有任何办法吗?

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法律不到位,赖帐不入刑,对赖帐行为惩罚力度不够是根本原因。

赖账行为归民事不入刑

是导致“老赖”横行的根本原因

当前,法律把赖帐案件称为“民间借贷纠纷”。

有网友提出:

为什么称之为“纠纷”而不是“涉嫌犯罪”

为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而非“犯罪嫌疑人”

民事纠纷 VS 刑事案件

“纠纷”一词,词典的解释是矛盾双方因不同的意见或主张而起的争执(争议),争执不下才叫“纠纷”,是非对错需要第三方(法院)定夺。

而民间借贷案件中,“欠债”的事实是非常清楚的,并不存在争议,尤其是经法律判决后,是非对错以及如何解决、如何履行都是很清楚的事情了。

但由于定义为“纠纷”,使其得以名正言顺地归入民事案件而非刑事案件,反而让涉嫌犯罪的“老赖”逍遥法外。

今天,在我们看来,绝大多数所谓的“民间借贷纠纷”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纠纷”,而是犯罪行为,是实实在在的诈骗!

诈骗 VS “老赖”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而“老赖”在借钱、拖延、逃债的过程中,往往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具有典型诈骗特征。

《宪法》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是《刑法》的任务之一。

令人不解的是,连交通肇事这种过失行为都可以入刑,为什么恶意赖账却不能入刑?

网友认为,无论是真还不起还是赖债不还,都是严重侵犯公民合法财产的行为。真还不起属于过失犯罪,有钱不还属于恶意赖账,是极其恶劣的故意犯罪。

网友:呼吁增设“赖账罪”

赖账行为归民事不入刑是法律定位错误,导致违法成本过低,也是“老赖”肆无忌惮的根本原因。

为此,债权人强烈呼吁在刑法中增设“赖账罪”。

判刑标准:经法院判决仍拒不履行还债义务的,即判刑入狱;

刑期:什么时候还清什么时候放出来。

虽然目前“赖账罪”还未落实,但在等待新规到来之前,我们也可以为惩治“老赖”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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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赖账,应该入刑吗?对此,

你的看法是什么呢?欢迎在留言区讨论。

来源:中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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