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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田进 时隔六年,养老服务行业发展方向再次迎来新的政策指导。

4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包括六个方面共28条具体政策措施。《意见》提出,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且与财政补助及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挂钩。

当前,投入回报周期长、融资渠道少等是养老服务机构面临的共同难题。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广州对经济观察网表示:“目前全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与人口老龄化相比远远滞后。”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张琳对经济观察网介绍,此前,社会资本已有不少进入到了养老服务业,但是很多都铩羽而归,全国民办养老机构占比仅为四成,制约了养老服务的多样化、多层次供给。

此次,在拓宽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上,《意见》指出,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民办养老机构,要继续予以资金支持。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探索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意见》同时指出,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参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适度拓宽保险资金投资建设养老项目资金来源。

对于项目建成后有稳定现金流的养老服务项目,允许以项目未来收益权为债券发行提供质押担保。允许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方式为债券提供增信。探索发行项目收益票据、项目收益债券支持养老服务产业项目的建设和经营。

在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上,《意见》指出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研究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

在资金、供地政策支持上,《意见》提出民政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倾斜力度,到2022年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

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凭登记机关发给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请划拨供地,自然资源、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划拨用地政策。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

最后,在发展养老普惠金融上,《意见》提出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在地级以上城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支持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合理设计产品,科学厘定费率。

同时,鼓励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发展满足长期养老需求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支持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发养老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养老金融产品,依法适当放宽对符合信贷条件的老年人申请贷款的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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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进经济观察报记者

大国资新闻部记者
关注宏观经济以及人社部相关产业政策。擅长细节深度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