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中,接受了几次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和遗产继承的咨询,忽然感慨到,可能金钱就是最容易让血肉至亲决裂的事物了。
昨日,有位老先生前来做咨询,说要立遗嘱,并且再三强调遗嘱一定要规范,一定要具备法律效应。
在此之前,我遇到过需要立遗嘱的客户并不多,不过当今时代在身体硬朗时就立下遗嘱的人也不算少,倒也没多想,简单聊了几句后,开始询问老先生的财产状况以及分配意愿,打算先简单起草一份遗嘱,然后再走公证遗嘱的程序。
期间,老先生提到自己的老伴早年先走一步,膝下有一儿一女两兄妹,均已成家立室,自己名下共有三处房产以及个人存款及股份约莫400万。按照老先生口述,他想要在自己去世后,让所有的财产都由儿子儿媳继承,其中一处房产还要捐出30万存款给户籍所在地的某所高中。
但是唯独没有提及他的女儿,我忍不住问道:“您之前说还有一个女儿,不过按您所说,是不打算给女儿留下遗产吗?”
我以为老先生会说,哦,人老糊涂,忘记了。甚至他告诉我,我之前听错了,其实他只有一个独生子,并没有女儿,我都会相信。
但是出乎我意料的是,老先生忽然生气起来,声音也加大了几许:我就是不想让那白眼狼拿到一点好处才来立遗嘱的!
当时我是被吓住了,其一是被平静的老先生忽然暴起镇住,而更多的是他的话语内容,在常规的认知里,哪怕家人之间再怎么不和睦,也很难把关系闹到如此险恶的地步,以至于老人为了让女儿分不到遗产故意来立遗嘱。
随即老先生似乎也感受到自己的失态,沉默了片刻,开始跟我说前来立遗嘱的原因。
本来老先生是没打算这样立遗嘱的,但过年时,他和儿子女儿提及了遗产的问题,本是打算给女儿只留150万,剩余的其他财产包括3处房产在内给儿子儿媳,但没想到在遗产问题上女儿的反应极为激烈,要求与哥哥平分遗产,最后面竟是说出了“遗产不是和大哥平分,那么重男轻女的话,就不要指望我给你养老。”的话。
女儿的脾气他并不是不了解,但却怎么也没想到女儿的反应会如此激烈,更没有想到女儿竟会说出不给他养老这样的话做威胁。
在老先生的认知中,女儿远嫁外地,给女儿留下房子并不如给在本地发展的儿子收益更大,而且老人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儿子照顾,虽然现在身体还算健康,但日后身体真的不行了,更多的只能靠儿子,女儿就算心中有父亲,也架不住工作和距离的限制呀!所以留部分存款给女儿,房产留给儿子,并无不妥。
作为律师,老先生前来找我立遗嘱,我只能以最专业的面貌,帮助老先生处理好遗嘱相关事宜,提醒他在法律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但对于遗产如何分配,家庭关系如何维系,是很难从我一个外人的口中提出意见的。
不知老先生是想要找个人倾诉,还是本身就比较健谈,他还跟我说了其他一些事,说了女儿成绩不好上大学花了很多钱,说了女儿结婚后要买房自己出了很大力,却不曾想这么对待女儿,到头来亲情也被财产淹没。
我并没有给老先生做出任何评论,可能还没到那个年纪,不知道女儿的话语到底让老先生心有多寒,也可能在女儿的角度,老先生就变成了一个重男轻女的老顽固。但总归来说,继承权男女平等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成立的,立遗嘱之后,老先生不给女儿一分钱,也是合理合法,毕竟自己的财产有权利自行分配,但要放在道德上来说,实在难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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