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的土地都被征收征用了。对农民来讲,最高兴的事就是拿到充足的征地补偿。网络上有人建议农民要拒绝政府征地,因为开发商征地的时候会给更多的征地补偿,真的是这样吗?都是征地,政府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不一样?

首先,政府和开发商征地的性质不一样。

1.政府征地是一种行政行为,征地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比如修公路、修地铁、高铁等这些多数人受益的事情。组织征地的主体得是市、县级政府,乡、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

2.开发商无权征地,其所进行的拆除地上附着物的行为本质属于商业行为,目的大多数是私自企业发展、拓展项目,这种行为本身是不合法的。

其次,政府和开发商征地的程序不一样。

1.政府征地程序一般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的。首先要有一个征收土地方案,然后这个方案要审查报批,被批准之后,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而且要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然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前,开发商征地的程序中需要先申请建设用地,而且需要准备众多的材料。申请是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所需材料包括:经批准的设计任务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或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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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案;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开发商依法不能再参与征地,由政府进行征地后,将净地招拍挂给开发商,由开发商进行建设。

最后,我们来看看征地的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都需要参照《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这一规定。

现实生活里也确实存在着开发商征地的情况,如果你拿不准自己在面对征地的时候怎么才能拿到高补偿,欢迎你找到我们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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