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政商环境、护航服务企业发展,市纪委监委持续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查处力度。4月17日,市纪委监委集中通报4起典型案例。

1、孝感阳光路桥公司项目经理李国清阻挠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问题。

2018年1月22日,李国清以索要工程欠款为由,组织社会人员到位于高新区丹阳四路的龙腾检测厂大门前,堵住厂区大门,致使厂区内多个企业不能开工。李国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对其行政拘留10日。

大学社团招新

2、市高新区孝天办事处魏站社区党员魏立芳指使他人阻拦项目正常施工问题。

2018年5月17日至19日,魏立芳因未承接到办事处魏站社区高新家园项目工程,多次组织指使社会闲散人员采取静坐的方式围堵工地大门,干扰项目工程正常施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魏立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对其行政拘留10日。

3、高新区槐荫派出所所长彭军、教导员黄亮亮、社区民警胡晓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问题。

2018年6月15日,彭军、黄亮亮、胡晓辉违规接受管辖区域内某餐馆老板的宴请,饭后随同进入KTV娱乐场所消费,期间胡晓辉与管理服务对象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不良影响。彭军、黄亮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晓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4.市临空经济区三联村党员王新芳敲诈勒索和阻挠施工单位正常施工问题

2015年,王新芳在索要承揽该村过渡房建设工程未果的情况下,多次到施工现场寻衅滋事,阻挠工程施工,并以威胁举报村干部的方式,向村委会索要现金7万元。2016年,王新芳在临空经济区横六号路施工中,又以征地补偿未到位为由,多次到工程承建方中国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工地阻挠施工,并索要现金1万元。2018年8月,王新芳因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市纪委监委提醒 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 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决打赢优化和改善营商环境的攻坚战。

来源:孝感日报 李琦 肖凯峰 陈世琦

编辑:周静

审核:焦志新

终审:朱霞

出品:孝感日报政务新媒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