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农田里种果树是否合法?

京平律师答: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2018年2月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发文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后,2019年全国两会再度强调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持在15.46亿亩以上。

国土资源部在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时,提出“两个绝不能”,就是已经确定的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便占用。“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域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意在突出对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城市发展的边界约束。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又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都规定不能在基本农田上发展林果业,即在基本农田里种果树是违法的。

面对征收拆迁,我们该如何选择补偿方式?

京平律师答

城市房屋在面临征收拆迁时,有两种补偿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农村房屋拆迁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该如何补偿,主要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共有三种方式:

1.迁建安置:有条件的,可以选择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的重置成新价。

2.纯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宅基地的地价(可参考当地的区片综合地价)。

3.产权置换:即给予安置房,按照合法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安置房屋面积1:1的最低比例进行置换。

其实,不管是农村的房屋还是城市的房屋,在选择补偿方式时都会面临一个困境就是到底是该选择货币补偿还是选择安置房呢?

选择货币补偿优劣之处

优点:一次性解决补偿问题,没有后顾之忧,履行期限比较短,落实较快;货币补偿比较自由,可以自由支配该补偿,在哪里买房、自主选择房屋的位置、户型、地段或是将货币用作其他用途进行投资;避免安置住房修建时间长,不能顺利办理产权证等问题。

缺点:因为房地产的市场波动较大,选择货币补偿不一定能买到原有地段类似房屋;需要考虑到子女上学、户口迁移问题。

选择安置房的优劣之处

优点:不需再为买房而纠结、住房得到保障;房屋的升空间比较大。

缺点:房屋的交付时间无法保障;建筑质量需注意,可能存在豆腐渣工程、后续风险比较大;还有可能存在安置房权属证件不齐全的情况,办理产权证时才发现安置房不是大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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