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车位是我买的!”
“怎么可能,我去年就给物业交了钱了。”
近日,丰台某小区的多位业主发现,自己花钱买的车位上停了别人的车,一吵才发现,双方都是交了车位费的。这怎么回事?
丰台四合庄派出所展开了调查,原来问题出在物业前员工孔某身上,她伪造车位租赁手续向业主“卖”车位进行诈骗,一个车位被她瞒着物业公司卖出去两次。
4月8日,民警将嫌疑人孔某抓获,据了解,孔某为满足日常消费,先后骗取7位事主40000余元,目前孔某因涉嫌诈骗被丰台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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