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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哪个年代,为了生计,为了梦想,跳槽是很平常的事情,毕竟人生目标在不断的改变,阅历在不断的上升,选择也因此不断的变多,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是很正常的现象。但是有很多网友咨询问:如果辞职的时候,被用人单位扣留档案了要怎么办?

人事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无论发生过什么事情,公司是无权扣留你的档案的,如果遇到被扣留档案的事情,各位网友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根据《劳动合同法》84条规定,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

☆法律小常识:

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是公司的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于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档案的处理,该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第18条也指出:“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关于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同样表示,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将职工档案转到职工新的接收单位;无接收单位的,应转到职工本人户口所在地。

综上所述,也就是说不管劳动者以何种方式离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均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即公司无论基于什么原因、出于什么目的扣留你的档案,他都不可以扣留你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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