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5时52分许

城区大队接到支队指挥中心警情称,马宫街道万聪船港船起火,迅速出动三辆消防车,20名消防员赶赴事故现场。赶往现场过程中,带队干部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得知现场是造船厂中一维修渔船着火,现场浓烟腾空而起,船体未见较大明火,情况万分危急。

6时15,指战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渔船的船舱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船舱内还不时的出现电线短路的情况,给救援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由于起火渔船在船厂的船坞内,现场指挥员随即决定分成两组进行扑救,一组利用手抬机动泵对渔船进行灭火,另一组利用隔壁渔船架起水带铺设单干线出两支水枪至着火渔船附近,由消防车供水进行灭火,保证不间断供水。

6时45分,火势基本得到控制,渔船上已无明火,但是由于渔船体型较大,大火后船舱内部容易产生阴燃现象,消防员握着水枪一刻也不敢松懈,强忍住浓烟的熏烤从船体的洞口向舱内射水,逐一消灭余火,清除阴燃。

进入船舱进行消灭余火

6时55分,火灾被成功扑灭,经由现场再次侦察确认无复燃的可能性后,中队收整器材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