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平凉市人民政府批准,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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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可知,P2019-12号宗地位于平凉市崆峒区泾河北路以北、永康北路以西,北大路以南,占地面积为51940平方米(77.91亩),土地用途明细为批发市场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5%,绿化率大于或等于20%。

备注: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国家信用体系无失信记录的查询结果。 3、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4、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平凉市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5、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P2019-12号)》载明的为准。

申请人可于2019年04月15日至2019年05月05日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05月06日10时00分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