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4月19日讯(孙梅)近日,石棉县人民法院前往先锋藏族乡就出路村村民占用河滩地事宜开展分析研判会,着力解决村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乱象。

会上,首先听取了乡、村干部就出路村村民占用河滩地的情况以及当前乡、村、组干部就该问题所做工作的进展情况、面临的问题。之后,石棉县法院工作人员前往该河滩进行现场查看。在认真了解情况并进行实地查看后,石棉县法院法官刘波向与会的干部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关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方面的规定,明确侵占江河滩地属于违法行为,就目前部分村民侵占河滩的情况,现场开出“良方”:“乡、村、组干部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建议制定计划、分解任务、抓好落实,坚持好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在做通一些群众工作的同时,发动、依靠群众,影响群众,妥善解决好该事。”刘波指出:“出路村部分村民占用河滩地这件事并不特殊,这是普遍的现象,建议出路村利用此契机,梳理出该村被占用的未发包土地,建立、完善相应的制度,比如可以在自愿、公开、公平的基础上与村民签订租用合同,将租金用于村公益事务,并进行公示。”

近年来,石棉县人民法院充分履职,采取一系列举措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将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并就协调、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普遍性“病症”向政府、企业、群众开具了一副副“良方”,使“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