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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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跟爸姓还是跟妈姓?离婚后取得监护权的一方能否更改孩子姓氏?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会议二审,其中,草案对未成年相关的问题作出部分修改。【修改1】离婚后孩儿跟监护人姓能否法定?暂不作规定孩子跟爸姓还是跟妈姓?这个原本是个不是问题的问题,但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原本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则被打破,现实中,因为孩子跟谁姓的问题,纠纷不断。尤其是部分离异家庭,为了与前夫划清关系,有些取得监护权的妈妈希望孩子跟妈姓。对于姓名权,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自然人的姓氏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也规定了三种例外的情况,比如跟随养父母姓等。那么,上述的离异家庭,监护人希望给孩子改姓的做法,是否被支持?草案一审稿规定,未成年人父母离婚的,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一方可以将未成年人的姓氏变更为自己的姓氏,但是另一方有正当理由表示反对的除外。有的常委会委员、地方和法学教学研究机构提出,该条规定的初衷是为了给实践中此类案件的解决提供法律依据,但是变更未成年人姓氏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这一规定并不能完全解决现实中的这类问题,建议不作规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删除这一条。【修改2】收集未成年信息,需经监护人同意草案第六章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有的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出,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收集和使用这类信息。同时,还应当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职过程中知悉的个人信息等的保密义务。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上述意见,在草案第八百ー十四条第一项中,对收集使用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个人信息的,增加规定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草案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隐私、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