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高速路上行车的速度非常快,出现交通事故的原因,大多都是前方车没有将车子停在应急车道上,后方过往车辆刹车不及时导致交通事故。正在值班的告诉交警第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在高速快车道上躺着一个人,等轿车司机反应过来时,已经来不及了,女子头部被碾压当场死亡,为什么有人躺在高速路上。
在服务区的保安告诉民警,他之前见过这名女子乘坐一辆大巴车,可能是乘坐的大巴车开走了,女子找不到车子,就在服务区出入口大喊大叫,引起了服务区工作人员的注意。民警调取了轿车的行车记录仪发现,在轿车碾压之前,女子就已经躺倒在路上,不排除女子被其他车辆碾压过。
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很快否定这一结论,现场只有一条碾压的痕迹,在死者的衣物里民警找到了身份证,通过网上信息找到了女子的丈夫(王刚),王刚告诉民警,当天下午他的妻子乘坐一辆私人承包的长途客车,从温州赶往彬江老家,在民警的告知下得知妻子发生了意外。
民警很快也对此交通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女子进入高速公里,并且在告诉公里上停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轿车司机未按照操作规范行驶,是事故的次要责任。王刚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将肇事司机以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的结果是,女子因为追赶不上客车,故意躺在高速路上,被后方行驶车辆碾压导致死亡,责任主要在于死者。法院认定本起事故自认,女子占70%的责任,车主占30%的责任,由保险公司赔偿李家31万元,肇事司机赔偿6万7千元。
客车公司法院没有进行审理,网友们觉得责任的划分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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