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雨绵绵润万物,枯木逢春发新芽,作为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按照“职能一体化”要求,创新探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新模式下的首例被矫正人,刚满18岁的周靖迎来了他的新生活。“谢谢检察官给我改过的机会!”说着这句话的周靖,满是朝气的脸上再也不见当初的戾气。

父母离异,家庭教育缺位,他成为“心理孤儿”

时年17岁的周靖(化名)因追求女同学沈轻轻(化名)无果,怀疑是同班同学挑拨所致,遂邀约其“解决”事情。双方在学校操场调解时,因口角发生肢体冲突。经审查温江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周靖提起诉讼,法院在确定周靖悔罪态度良好,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后,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我管不到他”、“我不知道咋个管他”,在办理该起案件时,这是检察官听到周靖父母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据悉,周靖父母早已离婚且长期感情不和,对孩子疏于管教,更缺少情感和心理上的关注。年仅7岁的周靖成了“心理孤儿”,容易冲动、暴躁、不愿意与人沟通、动不动就打架成了贴在周靖身上的标签。“他很没有安全感,急于渴望他人的认同,而暴力行为可以带给他这种满足感。”一次心理疏导中,心理咨询师这样说。事实上,在该案发生前周靖早已因为打架差点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多方参与,探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规范化”、“专业化”、“人性化”新模式

案件不能就此一诉了之,家庭的缺失,心理的不健康状态,怎么挽救这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成了摆在检察官面前的难题。温江区检察院未检“启航工作室”牵头与法院、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社区矫正中心等多方协作,经过大胆探索和多次讨论论证后,在综合社会调查报告、心理评估报告、亲职教育报告等大量调查结果和评估的基础上,按照“职能一体化”要求,采取三项举措探索未成年社区矫正监督新模式。

一是构筑全面监督平台突出规范化。探索矫前筛查、矫中监督、矫后回归的“三段式”社区矫正检察新模式,将入矫、在矫、矫后的每个阶段都纳入监督范围,建立台账,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在年龄、服刑期限、监督重点上加以规范,着力坚持监督程序与监督成效并重。

二是构筑系统帮教机制突出专业化。协同法院、矫正机关对未成年人进行个性化、靶向化、精准化矫治。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严格入矫关口风险评估,并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制定社矫方案,推出个性化教育“课程表”,涵盖法治教育、思想品德等传统教育内容和强制亲职教育、公益劳动、拓展训练、职业扮演等创新内容。经6次课程教育,不但周靖父母关系得到有效改善,双方的育儿观也从吃饱穿暖转变为心平气和与孩子平等协商,周靖本人更是端正思想,积极向上,学会了担当。

三是引入社会支持体系突出“人性化”。针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身心特点,利用社会支持体系,构筑心灵交互平台。组建“1+1+1”工作模式,由一名承办检察官、一名司法社工、一名监护人组成帮教小组,对涉罪未成年人做好监督、考察、教育等工作。联合学校、社区、家庭,挑选熟悉未成年人心理和情感教育的人员组建志愿者队伍,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整体矫正计划,通过心理咨询师授课、“一对一”帮教座谈、组织家庭参与社会义务活动等有效改善了周靖与父母间的亲子关系,从而使未成年人获得家庭认同感,改善其心理状态和性格缺陷。

“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法律的刚性教育,也需要多方参与下的协同教育。在办案时注重转换思想理念,自觉融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同时借司法体制改革契机进一步理顺未检机构与职能,加强未检工作机制的完善,达到追根溯源、内外兼修的目的,争取让每一个未检案件的办理达到法理情的统一。”该案承办检察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