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给学生介绍对象,学生被骗39万后才发现这个“女友”竟然是老师冒充的,日前,济南历城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这样的特殊诈骗案。被告人董茜(化名)通过介绍对象的途径,利用“网恋”手段,借助他人微信号,先后骗取自己的学生张华(化名)39万余元。最终,董茜被判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同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张华经济损失392841元。

近年来,打着“网恋”旗号的诈骗案并不罕见,捏造身份骗取他人财物也时有发生,高额骗取也难以避免,但是,打着打着女朋友的名义,冒充“女友”先后诈骗自己的学生39万余元,这样的案例确实比较奇葩。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董茜与被害人张华原系师生关系,董茜因积怨一直对张华心存怨恨。2016年底,张华提出让董茜帮忙介绍对象。此后,董茜因生活拮据、加之怨恨张华,遂产生利用给张华介绍对象的机会诈骗钱财的想法。为了实施诈骗,董茜捏造了一个名叫“刘某”的女子身份,向张华称“刘某”系其介绍的对象,随后董茜借用其表弟邢某的微信号、以“刘某”的名义与张华微信联系,并称和张华谈恋爱。此后,董茜一直以“刘某”的名义、假借各种理由向张华索要钱财。

2017年7月,董茜因无法登录其借用的邢某的微信号,遂向其女朋友段某借用微信号,并使用该微信号继续以“刘某”的身份与张华微信联系,编造各种理由继续索要钱财。经审查,在半年时间内,被害人张华先后以现金支付、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等方式向董茜支付39万余元。诈骗钱款由董茜与段某共同挥霍,2018年6月11日,公安机关接报案后将董茜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董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张华经济损失三十九万二千八百四十一元。

(首席记者 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