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黄埔区一大型小区,

负二层地下车库,

这里几乎所有车位上都打了地桩。

打了地桩的空车位上,

都挂着“车私家车位”的字样,

难道这些车位都已被售卖了吗?

据居民反映,

如果按1比1.2的比例,

小区停车位是绝对够的。

但是问题就是所有的车都涌到楼下,

甚至在高峰期的时候,

会有车停到人行道上面。

下午五点左右,

这里就停放着不少私家车辆。

小区为何要在车位上地地桩呢?

让冯女士烦恼的,

还不止这一点。

她早在去年年底,

开车进小区停在已买的车位时,

却被收取临时停车费。

小区2期业主冯女士:

他说要按照临停收费,我质疑过,他们那样是双重收费,因为我买了车位的同时,也给小区交了管理费 每个月120元。

但是如果我的车停在2期登记,我买车位的这台车,过去还要按照临停再收取收费,我问过我的管家没有答复,打过全国服务电话也没有答复。

对此,“特搜”跟随几名业主,

来到小区的开发商办公室了解情况。

但该项目负责人没对此事,

做出正面回答,

只是一份书面回复。

称之所以将车位上锁,

是它们已经被业主买下,

上锁是避免车位被占用。

而买了车位还要收临停车费的问题,

是因为开发商认为这些车位还未交付完成。

对此“特搜”也咨询了律师。

郝志国律师:

如果这个车位目前没有被售出的情况下,他们应该先进行出租。

如果只售不租,来逼迫小区业主来强迫购买车位,可以由主管的行政部门对他们进行罚款。

业主已经支付了物业管理费,属于业主的不动产。在这种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征收物业临时停车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