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乐,又称宴乐。隋唐前,燕乐原指宫廷在宴请宾客时所用的一种专用音乐,而后其涵盖面有所拓展,逐渐成为宫廷宴饮、游乐、欣赏、礼仪等场合演奏的俗乐的总称,其形式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百戏等,主体为歌舞音乐。隋唐时期,宫廷燕乐一度走向繁荣,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同时期音乐文化的最高成就。
燕乐的形成,是在继承乐府音乐成就的基础上,汉族俗乐与境内其他民族及外来俗乐相互融合的产物。宋人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说:“先王之乐为雅乐,前世新声为清乐,合胡部为燕乐。”隋朝统一后,中原王朝与边疆少数民族在音乐文化等方面的沟通交流逐渐加强,并于开皇(581一600)初年制定了“七部乐”,分别为国伎、清商伎、高丽伎、天竺伎、安国伎、龟兹伎和文康伎。与此同时,边疆民族的部分乐舞和百戏 恩杂乐也渐融于燕乐之中。隋大业(605-618)中期,“七部乐”经过增改重新调整为九种,称为隋代“九部乐”。这“九部乐”是清商乐、西凉乐、龟兹乐、天竺乐、康国乐、疏勒乐、安国乐、高丽乐、礼毕。
唐朝是个开放的朝代,统治者在文化、艺术、宗教、哲学等方面均采取兼容并蓄的政策,对活跃于大唐周边的胡族音乐及外域东西方各国的音乐文化都加以广泛吸收和借鉴。此外,最高统治者唐玄宗对音乐的极大爱好,也引起社会各阶层对音乐的学习与重视,继而推动宫廷燕乐进一步繁荣发展。
唐初,在承袭隋朝“九部乐”的基础上,于贞观十六年(642年)增设高昌乐而为“十部乐”,包括燕乐、清商乐、西凉乐、天竺乐、高丽乐、龟兹乐、安国乐、疏勒乐、康国乐、高昌乐。这其中,除燕乐、清商乐是中原传统音乐外,其余各部均为西域及南亚等传人的音乐,这与唐朝时丝绸之路的繁壁画《宴乐舞蹈图》 盛是密不可分的。“十部乐”的形成也 从侧面反映出隋唐以来各地区、各民族文化汇聚中原,相互借鉴吸收,融合发展的总趋势。
唐朝燕乐之中,最具代表性的表演形式为“燕乐大曲”。它由散序、中序和曲破三大部分构成,是一种综合器乐、声乐和舞蹈三种表现形式于一体的大型艺术表演形式。演出时,歌、舞、器乐并用,场面宏大,声情并茂,绚丽缤纷,集中代表了隋唐燕乐的最高艺术成就。
大曲之中,由唐玄宗改编而成的《霓裳羽衣曲》堪称经典。该曲共分三十六段,由散序、中序和曲破三部分组成,融歌、舞、器乐演奏为一体,生动形象地描写了唐玄宗向往神仙生活而飞往月宫见到仙女的神话故事,细腻优美,构思精妙,在开元、天宝年间盛行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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